中散大夫谯周作《仇国论》以讽之曰:“或问往古能以弱胜强者,其术如何?曰:吾闻之,处大无患者常多慢,处小有忧者常思善;多慢则生乱,思善则生治,理之常也。故周文养民,以少取多,勾践恤众,以弱毙强,此其术也。或曰:曩者,项强汉弱,相与战争,项羽与汉约分鸿沟,各归息民,张良以为民志既定,则难动也,率兵追羽,终毙项氏。岂必由文王之事乎?曰:当商、周之际,王侯世尊,君臣久固,民习所专;深根者难拔,据固者难迁。 当此之时,虽汉祖安能杖剑鞭马而取天下乎!及秦罢侯置守之后,民疲秦役,天下土崩,或岁改主,或月易公,鸟惊兽骇,莫知所从,于是豪强并争,虎裂狼分,疾搏者获多,迟后者见吞。今我与彼皆传国易世矣,既非秦末鼎沸之时,实有六国并据之势,故可为文王,难为汉祖。夫民之疲劳,则骚扰之兆生,上慢下暴,则瓦解之形起。谚曰:‘射幸数跌,不如审发。’是故智者不为小利移目,不为意似改步,时可而后动,数合而后举,故汤、武之师不再战而克,诚重民劳而度时审也。如遂极武黩征,土崩势生,不幸遇难,虽有智者,将不能谋之矣。
这段文字出自蜀汉大臣谯周的《仇国论》,属于典型的“以古讽今”的政论:表面上讨论“弱如何胜强”,实质是在对当时蜀汉对外战争路线(尤其是持续用兵、消耗国力的倾向)作制度性批评。它的学术价值不在于提供某个具体战术秘诀,而在于把战争胜负重新嵌入国家治理—社会心理—制度结构的链条之中,从而把“能不能打、该不该打、何时打”变成一个可论证的公共议题。
1)核心论证:把军事问题还原为治理问题
谯周的论证结构非常清晰:
- 弱胜强的关键不在“奇谋”,而在“治理差”:他以“处大无患者常多慢,处小有忧者常思善”开篇,提出一种近似“组织行为/政治社会学”的判断:强者容易产生自满与松弛(多慢→生乱),弱者反而因危机意识而改善治理(思善→生治)。这里的“慢”不是个人道德,而是对上层决策惯性、官僚懈怠与社会动员能力衰退的结构性描述。
- 把“民劳”放在战略评价的中心:他反复强调“民之疲劳,则骚扰之兆生”“上慢下暴,则瓦解之形起”。战争的风险不是“打输了”这么简单,而是:长期动员会触发财政榨取、基层治理粗暴、社会秩序松动,最终把国家推入“土崩势生”的临界状态。换句话说,他把战争视为一种会改变国家内部结构的高强度政策工具,若过度使用,会反噬政权本身。
- 强调历史结构差异,反对类比滥用:文中最学术的一段,是他区分“商周之际封建秩序稳固”“秦末大乱的机会窗口”“当下六国并据的相持格局”。这相当于在说:历史事件的可复制性取决于制度环境与社会状态,不能用“刘邦追项羽”去套当下,因为当下既非秦末“鼎沸窗口”,也不具备“疾搏者获多”的结构条件。这里其实已经触及现代历史社会科学常讲的“路径依赖/结构情境”。
2)机制分析:一套“战争—国家能力—合法性”的因果链
如果把《仇国论》抽象成机制模型,大致是三段链条:
- 持续用兵 → 财政与劳役压力上升 → 社会承受力下降(民劳)
- 社会承受力下降 → 骚扰与治理粗暴(上慢下暴) → 政权整合能力下降(瓦解之形)
- 整合能力下降 → 外部风险放大(遇难不能谋) → 即便“有智者”也难以逆转
它的关键洞见是:真正致命的不是某次战役的输赢,而是国家能力的系统性透支。当国家走到“土崩势生”的阶段,决策者就会失去选择空间——这也是他最后那句“虽有智者,将不能谋之矣”的含义:政治系统进入不可逆区间,才是最危险的。
3)修辞与知识生产:把“战略克制”变成可公共讨论的规范
《仇国论》采取“或问…曰…”的对话体,连续使用文王、勾践、汉祖、张良等“公共历史资源”,并以谚语“射幸数跌,不如审发”收束。这不是纯文学技巧,而是一种古代政治沟通方式:用共享的历史记忆把抽象原则规范化,让“慎战、度时、重民劳”不只是个人意见,而成为可以要求执政者遵守的政治标准。
从知识史角度看,它在做两件事:
- 把“战争正当性”从勇武叙事移向民生叙事:战争不是靠“血性”合法化,而要经得起“是否重民劳”的审查。
- 把“机会主义胜利”与“可持续统治”区分开来:秦末那种“疾搏者获多”的环境可以靠速度与暴力赢,但那不是常态政治;常态政治需要的是组织、耐心与治理质量。
4)深远影响:从蜀汉政策争论到中国政治文化的长期主题
(1)对蜀汉内部的现实影响:形成“对外战争路线”的反思模板
谯周的文本把反对黩武从“胆怯”中解放出来,转化为“以民为本、以国力为度”的理性立场。即使在当时未必能改变既定路线,它也提供了一种可反复调用的论证框架:当国家资源稀薄、人口与财政难以承受时,持续外战会把问题从边境推回国内。
(2)对后世史论的影响:让“三国成败”被解释为“国力与治理”问题
后世谈三国,常落入英雄叙事;而谯周的表达更容易引导读者从结构层面理解兴亡:制度环境、民力消长、动员边界、战略时机。这种解释方式会把“成败”从人格化的“谁更聪明”转为“谁更能维护系统稳定”。
(3)对政治思想的影响:强化“慎战/民劳/度时”的国家理性传统
文中把汤武“不再战而克”归因于“重民劳而度时审”,实质是在把“节制暴力、降低社会成本”提升为治国理性。它与中国政治文化中长期存在的“慎战思想”形成呼应:把战争视为最后手段,而非持续手段;把“能战”与“该战”区分开。
(4)对现代研究的启发:可作为“国家能力与动员边界”的经典文本样本
用现代学术语言说,《仇国论》提供了一个早期版本的命题:国家动员并非无成本,持续动员会侵蚀治理绩效与合法性,从而削弱国家能力。这与今天研究战争财政、社会承受力、政权韧性(resilience)、国家能力(state capacity)等议题天然可对话。
5)可提炼的结论命题
如果把它压缩成一个“论文式命题”,可以这样表述:
在相持结构下,弱者的胜机不来自短期军事冒险,而来自对民力与治理绩效的长期维护;当战争使社会承受力逼近临界点时,政权将进入不可逆的脆弱化过程,届时即便拥有智谋也难以挽回。
这就是它的“深远影响”:它把战争从“前线问题”提升为“国家系统问题”,并且用历史结构差异提醒决策者——最危险的不是不出兵,而是在错误的结构条件下、以透支社会为代价去追逐意似与小利。
《仇国论》之所以在后世常遭批评,恰恰因为它“说得太有道理”,以至于很容易被放进一种更强势的历史叙事里——亡国叙事与节义叙事。就文本本身而言,谯周的论证抓住了国家治理的硬约束:长期用兵会把社会推向“民疲—骚扰—瓦解”的链条,强者因自满而“多慢生乱”,弱者因忧患而“思善生治”,真正决定胜负的并不只是战场勇怯,而是治理能否承受长期动员的消耗;
他还强调历史结构差异,指出秦末那种“鼎沸窗口”才会出现“疾搏者获多”,而三国更像“并据相持”,因此“可为文王,难为汉祖”,用一句谚语“射幸数跌,不如审发”把战略克制与“重民劳、度时势”绑定为原则。从政策理性看,这一套推理并不浅薄:它把战争问题还原为国家能力与社会承受力问题,提醒决策者不要把共同体带入不可逆的透支区间。
但后世的批评往往不是逐条驳倒这些推理,而是把《仇国论》与谯周后来“劝降”的政治后果连成一条线,从结果倒推动机:既然你主张慎战,后来又主张请降,那么你前面的“慎战”就被解释成“投降主义的理论准备”。在传统史学的评价坐标里,尤其在讲“兴亡正统”的语境中,“忠节”常被置于更高优先级;当一个人最终站在“止战止损”的立场上,哪怕他的论证旨在“保民保国力”,也会被道德化地贴上“怯”“误国”的标签。
换句话说,《仇国论》被骂,往往首先输在评价体系:它代表的是一种“责任伦理”——把减少无谓牺牲、避免系统崩塌当作政治责任;而批评者更常使用“信念伦理”——把不降、抗争、象征意义放在首位。两套伦理不在同一维度上,因而常常鸡同鸭讲:你说“民劳不可极”,他回你“气节不可失”;你说“土崩势生将不可谋”,他回你“宁折不屈”。
如果要对后世批评做更有力、更学术的反驳,关键不是把谯周塑造成“完全正确”,而是把问题拆开:
第一,承认《仇国论》的命题在治理层面确实成立,它讨论的是“长期政策组合的可持续性”,不是简单的“要不要打”;
第二,指出把文本与劝降行为直接等号,是一种叙事化的连坐推理,而不是严谨的因果论证——反对“黩武”并不必然等于主张“必降”,更不等于没有国家立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你完全可以在肯定其风险洞见的同时,提出对《仇国论》本身的理性批评,从而避免陷入纯道德争吵。其可反驳之处主要在于两点:
其一,他把三国结构判断得过于“稳定”,从而低估相持格局中仍可能出现的机会窗口(对手的内斗、边疆动荡、财政断裂、战略错配),把策略空间压得太窄;
其二,他把“民劳”当作只能用“停止行动”来解决的难题,却较少讨论通过制度与治理改良来降低动员成本的可能性——例如更精确的边境防御与消耗、与盟友的协同、赋役与财政的内部调适等。也就是说,《仇国论》高明在于指出“风险链条真实存在”,它的局限在于容易把“风险存在”推导为“行动无意义”,从慎战滑向战略瘫痪,而这恰恰是后世最担心的政治心理后果:一种先验的失败主义会削弱共同体的意志与组织动员。
因此,最稳妥的结论应当是:谯周《仇国论》在逻辑上并非浅陋,它以“民劳—治理—国力”为中心重塑了战争讨论的尺度,提供了极具穿透力的风险框架;它之所以被后世猛烈批评,更多是因为它被吸附进亡国与节义的强叙事之中,文本主张被人物结局反向定性;而真正经得起推敲的反驳方式,也不该停留在“忠不忠”的道德断语,而应回到策略论证:
指出其结构判断与政策选项的保守性,说明相持格局并非没有窗口、民劳压力并非只有“停战”这一解法。这样一来,我们既能理解它为什么“看起来很有道理”,也能解释它为什么“会被骂”,并把争论从情绪裁判推进到可讨论、可检验的历史机制与政策逻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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