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整个《二十四史》来看,历朝历代卖官鬻爵的现象史不绝书,而且不仅仅堕落的君主这么做过,那些优秀的君主也曾经不排斥。
例如在《史记》中就有明确记载,大名鼎鼎的汉武大帝为了筹集国家资金,也曾经大规模的卖官鬻爵。
而在清王朝最为著名的两位君主,康熙与乾隆两位帝王也曾经卖官鬻爵,他们的行为似乎根本不把卖官当成一种耻辱的事情尤其是在封建社会,“买卖官职”更是普遍现象,“官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特别是当皇帝老子“兜里没钱”的时候,更会肆无忌惮的大肆卖爵鬻(读yu四声)官来敛财。“卖官鬻爵”在当时还真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性”。清朝时期,普通人通过“捐纳”(即“买官”)获得的官职多为低品级虚衔,实际权力有限,且明码标价。以白银为单位计算,价格因官职品级而异,例如七品知县或六品主事约需4600两白银,八品县丞约需980两白银,而四品道员等较高职位则需16420两白银以上。 清朝捐官分实职(有实权)和虚衔(荣誉头衔),主要限制为“三不卖”:吏部、礼部不卖;中央核心官职(如大学士、尚书)不卖;地方最高只卖副省级(道员),不卖正省级。具体可购官职包括:
京官(中央官职):
五品:郎中、员外郎。
六品:主事、都察院都事。
七品:内阁中书、大理寺评事。
八品及以下:部寺司务、笔帖式等。
外官(地方官职):
四品:道员(副省级)、知府、盐运司运同。
五品:知州、同知。
六品:通判。
七品:知县。
八品及以下:县丞、主簿等。
其他类型:
虚衔:如四品道员虚衔(无实权,价格约实职一半)。
武职:参将(三品)、游击(从三品)以下至千总、把总。
购买力换算: 清朝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约为现代人民币500元,因此八品县丞的花费相当于约50万元,四品道员则高达约300万元;但需注意,当时普通京城家庭月生活开支仅约4两白银(相当于现代2000元),买官成本远超普通百姓承受能力,主要面向富商或地主。清朝的时期,白银还是非常值钱的。这样说吧,在当时的京城地区,平均下来每人每月大约会有2两左右银子(咱可以把这个说成工资)。可以供应一般人家生活一个月。
背景与限制: 卖官现象在清朝达到顶峰,尤其乾隆、光绪时期为充盈国库而推行,但官职仅限四品以下且不包括吏部、礼部等要职;此外,捐纳所得官职多为临时或虚衔,实际晋升和权力受限。就卖官鬻爵这个现象来说,虚衔官职(无实权)。
通过捐纳获得的虚衔(如“职衔道员”“诰命夫人”)仅为荣誉头衔,不参与实际政务管理,不能行使行政或司法权力。例如:
虚衔道员价格仅实职的1/3(约5240两白银),但无管辖职责。23
虚衔允许持有者享受社会地位(如穿官服、参与祭祀),但无决策权。4
实职官职(有实权但受限)。
捐纳实职(如知县、道台)需额外“补缺”才能上任,上任后拥有实际权力,但受多重制约:
权力范围:实职可管理辖区事务(如征税、司法),例如道台(正四品)负责省级专项事务(如盐务、河工)。
限制因素:
需排队候补,耗时数年甚至数十年。
实权受上司制约(如道台权力取决于巡抚授权)。
中后期因捐官泛滥(如咸丰朝候补道员达60-70人),实权被稀释。在封建王朝并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只不过是君主敛财的一个手段。但是清王朝面临这么大的问题,就是因为它已经失去了一个国家的主权,财政无法自主着才会在自我摧残之中越走越尴尬。
所以说对于一个真正的国家来说,一时的错误或者政治上的失误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关键就是要掌握住国家的平衡和主权。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清王朝多次改革最终失败的真实原因,没有主权,无法掌握国家平台,不管有多好的妙招,也最终只能走向崩溃。
因为国家的命根被掐住了,再好的改革也只是盘剥百姓。国家再怎么危险也不能动摇官僚体制,因为官僚体制崩坏的,那么国家的脊梁就断了那么百姓与中央的联系也就会陷入到恶化之中。当年的清政府真的留给后人太多的教训,后人应该好好借鉴,千万不要再踩雷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