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大关
原标题:大关警方查处5起网络谣言
当今,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公众交流的重要载体。然而,少数人却将网络当作发泄私愤,恶意攻击、侮辱、诽谤他人的“法外之地”,不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更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社会稳定。2025年以来,大关警方依法立案查处5起网络谣言案件。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案件一:2025年1月6日,大关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发现抖音用户“金某”在抖音社交平台发布被家庭暴力的抖音视频,引发网友点赞、评论、转发。经核查,当事人金某某,天星镇南甸村人,没有被家暴,自己发布的视频是虚假视频。金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天星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罚。
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案件二:2025年02月06日,大关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发现:罗某某在网上发抖音称“这就是男人打牌打输了,干架干得凶得很哟,我想去劝阻哈呢,又怕打到我”,高桥派出所随即前往新场村开展入户走访核实,发现罗某某发布虚假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罚款处罚。
案件三:2025年2月25日,大关县公安局翠华派出发现抖音用户发布地震相关视频。经查,抖音用户名文某某,大关县翠华镇田坝村民委员会人,文某某于2025年2月23日通过自己的抖音账号在抖音上发布了一条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视频,内容为现场救援视频,视频未注明地震发生时间,导致该视频被多次转发、点赞、评论、收藏,核实了解情况后,翠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案件四:2025年5月13日,大关县公安局吉利派出所发现有人在抖音上发视频称:大关县黄金坝有人跳水,四五十个人在救援”,请求处理。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核实发现,关河内的人员系消防队在吉利镇关河内开展日常训练,并非是开展救援工作;经过核实发布该条抖音人员为王某某,盐津县豆沙镇人,散步的虚假信息。吉利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5日。
案件五:2025年6月23日,大关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发现抖音用户发布视频称:安置点出车祸了,压到一个学生,好黑人哦。经查,视频发布者邓某某,大关县天星镇竹缘社人。发布信息为虚假信息,天星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罚。
普法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郑重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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