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江苏低空飞行有“官方地图”了!
省平台划定“可飞空域”,市办法明确“如何飞行”
登录江苏省低空飞行服务平台,一张蓝色、紫色、黄色分明的电子地图跃然眼前,过去模糊的飞行空域首次有了清晰的官方指南。近日,江苏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正式公布全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适飞空域范围。
与此同时,南京市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南京市民用无人机低空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省级平台划定范围,市级办法细化规则,一套上下衔接、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正在形成,为快速发展的低空经济奠定秩序基础。
全省统一“一张图”,首次明确可飞空域
江苏省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的发布,让全省首次拥有了统一的无人机空域管理“官方地图”。平台显示,真高120米以下、除特定管制区域外的空域,被划定为微、轻、小型无人机的适飞空域。
“以前每次飞都得查半天,还怕信息不准。现在起飞前查这个官方平台,心里踏实多了。”南京无人机摄影爱好者孙阳表示。
平台清晰地标明了需要避让的管制空域,包括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军事管理区、核设施、重要基础设施上空、历史文物保护区等八大类敏感区域。这些区域上方的空域禁止随意进入。
对于普通用户而言,在平台地图上显示的蓝色适飞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只需按规定完成简单的登记,无需提交空域申请,程序大为简化。
细化安全责任,确立全流程管理规则
在省级平台划定“可飞范围”的基础上,南京市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回答了“如何安全地飞”的问题,构建了从人员资质到飞行后报告的全流程管理规则。
办法规定,民用无人机所有人必须依法进行实名登记。除操控微型、轻型无人机及从事常规农用作业的人员外,个人从事飞行活动应取得操控员执照。
安全是核心。无人机运行人(单位或个人)对飞行安全负主体责任,操控员负直接责任。办法要求,发生飞行安全问题需在降落后24小时内报告;若危及公共安全,须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
针对特定场景,办法有详细要求。例如,农用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作业,飞行真高不得超过30米。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以及在重点区域飞行的轻型无人机,必须安装并使用电子围栏。
对于违规飞行,公安机关被明确授权可依法采取拦截、迫降、捕获、击落等必要技术防控措施。
基础框架与具体细则的互补关系
省平台与市办法共同构成了一套层级清晰、上下衔接的管理体系。省级平台解决了“在哪里飞”的空间问题,它提供了一个公开、统一、可视化的空域查询工具,划定了全省普适的合法飞行空间底线,解决了长期以来空域信息不透明、不统一的根本难题。
南京市办法则解决了“该怎么飞”的行为规范问题。它在国家及省级法规框架下,结合本市低空经济发展和城市安全管理实际需求,细化了飞行条件、主体责任、流程管理和违规处置等具体操作规则。
从事无人机勘测巡检的王师傅分析道,“省平台告诉我们哪些线路走廊在可飞空域内,日常巡检更便捷;市办法则明确了我们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规范,让企业知道具体该怎么落实。”
随着省级“一张图”的发布和市级“操作手册”的施行,一个“空域可查、规则可循、责任可究”的无人机管理新环境正在江苏形成。这套体系在守护公共安全底线的同时,正为物流配送、农业植保、空中巡线等无人机应用场景打开更广阔、更有序的发展空间。(笪越)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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