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神圣的承诺,但广西女子张某,却把它变成了一门“流水线生意”。
44岁的她,竟在法律上先后与11名男子登记结婚。这不是狗血剧,而是一场长达二十多年、最终获刑五年的“婚姻诈骗”案。
“婚姻工厂”:两本未离的结婚证,九段速配的流水线
早在2000年,张某就与第一任丈夫登记。蹊跷的是,仅仅两年后,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她竟又与另一男子领取了结婚证。这已构成重婚。
但她的操作才刚刚开始。从2006年到2018年,张某开启了“结婚-离婚”的循环模式,又先后与8名男子登记并离婚。直到2018年,她与第11任丈夫结婚,这段关系于2021年经法院判决解除。
这漫长的二十多年里,多本真实结婚证是如何“出炉”的?尽管细节未完全披露,但这无疑暴露了特定时期婚姻登记信息联网不全的管理漏洞。每一张证都是真的,但每一次“婚姻”,从一开始就是假的。
骗术升级:假身份、假怀孕,专攻情感“痛点”
与第11任丈夫离婚后,张某的骗术更加直接,精准瞄准大龄单身男性的情感软肋。
2022年底,她经人介绍结识被害人黄某。这次,她连真结婚证都省了,直接用假身份与黄某办了一张假结婚证。随后,“母亲生病”、“怀孕产检”、“孩子重病”……一连串悲情戏码上演,从黄某处骗走10万9千余元。所谓的怀孕生子,纯属虚构。
同时,她通过抖音认识另一被害人吴某。同样以虚假身份恋爱,以“母亲患病”、“需付彩礼”等理由,骗取2万余元。她深谙:渴望婚姻又缺乏足够警惕的大龄男青年,最容易成为目标。
法庭交锋:苍白辩解被一一驳回
面对一审判决,张某上诉,提出了三个辩解,但都被法律事实击碎。
1. “年龄有误,早年婚姻无效”:她称实际生于1984年,早年结婚时未到婚龄。法院认定,除其个人及亲属口述外,无任何客观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户籍证明(1977年)被采信。因此,前两段婚姻有效,重婚罪铁板钉钉。
2. “金饰是赠与,不算骗”:她认为吴某送的金饰属恋爱赠与。法院指出:赠与应基于基本诚信。张某从一开始就隐瞒真实身份与婚姻状况,整个交往建立在欺骗之上。被害人因此产生的财物交付,就是诈骗。
3. “我有自首情节”:经查,其到案经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首条件,未被认定。
最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五年刑期,是对其长期玩弄法律与感情、骗取钱财的应有惩罚。
警钟:别让渴望,冲垮理智的防线
张某的案例极端,却极具警示意义。它提醒我们:
觅偶须清醒:婚姻大事,务必谨慎。真诚的关系需要时间检验。核实对方基本信息是必要步骤,尤其在涉及大额经济往来时,更要警惕各种“紧急”索财理由。真正的感情,很少永远在“救急”。
管理待加固:此案也反映出,婚姻登记信息的全国联网与实质审查仍需加强,必须彻底堵住利用信息差重婚的漏洞,守护婚姻登记的严肃性。
法律终将严惩欺诈。婚姻不是筹码,感情不是工具。用谎言堆砌的“婚恋”泡沫,再炫目也会破灭,徒留法律制裁与人生污点。真诚,永远是通往幸福的唯一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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