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水运网)
转自:中国水运网
日前,上海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联合发布《关于启用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水水中转“一箱制”运输模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宣布启用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水水中转“一箱制”运输模式。此举标志着这项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便利化措施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根据《通告》,“一箱制”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数据共享与监管互认,彻底简化了以往跨港区中转的繁琐申报程序。《通告》明确,符合以下条件的运输将适用该模式:货物为拟在上海港进行水水中转的包装危险货物(烟花爆竹除外);并在江苏海事局辖区办理出港申报手续。
《通告》提出,对于适用新模式的货物,托运人只需在江苏海事局所属分支机构提交一次《出港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而无需再就同一批货物向上海海事局重复提交进港和出港报告。同时,承运人也只需办理两次船舶申报手续,免去了中间环节的一程船进港申报。
此次全面启用“一箱制”,是长三角海事部门持续优化航运营商环境的系统性成果。该项改革始于2024年,最初是为服务快速增长的“新三样”出口而推出的专项便利措施。在“新三样”模式成功运行并取得显著效益的基础上,上海与江苏海事局经过半年的扩面试运行,最终在2026年初将除烟花爆竹外的绝大多数包装危险货物全部纳入,完成了政策升级,显著提升了航运企业的运营效率,将吸引更多货物从公路转向更经济环保的“水水中转”模式,进一步促进长三角绿色航运的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能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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