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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坐落于紫金山麓、玄武湖畔,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理、工、农、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设有24个学院(部),7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林业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林业工程、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和林木遗传育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学4个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林业工程、林学获评A+、风景园林学获评A-。工程学、化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机构排名前1‰,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地球科学、社会科学总论和计算机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机构排名前1%。建有“林木遗传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森林食物资源挖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林木遗传与种质创新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林木生物质低碳高效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机电产品包装生物质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林业生物质先进材料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为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高水平特色大学,逐步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远景发展目标,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对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优厚待遇,并为其搭建施展才华和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学校,共创南京林业大学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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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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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一、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者:

(一)国家支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科研经费100-300万元,资助期限3年。

(二)学校支持:

(1)岗位:直接聘为教授职务,事业编制。

(2)薪酬:年薪不低于80万元。

(3)住房:安家费+购房补贴不低于180万元。提供校内不小于100平方米的过渡住房,拎包入住。

(4)科研经费:提供科研经费200万元。

(5)配套措施:提供200平方米办公及实验用房,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博、硕士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6)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7)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和江苏省级项目。

二、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但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我校“水杉学者”D类、E类人才,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特聘教授、双创团队),对入选者提供以下待遇:

(一)省级财政支持:

对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教育类项目的高层次人才(江苏特聘教授),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税),对自然科学类提供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的科研经费。

对入选双创团队的,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

(二)学校支持:

(1)岗位:享受教授待遇,事业编制

(2)薪酬:年薪不低于35万元。

(3)住房:安家费+购房补贴不低于100万元。提供校内不小于100平方米的过渡住房。

(4)科研经费:提供科研经费100万元。

(5)配套措施:提供100平方米办公及实验用房,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博、硕士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6)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三、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经专家评审认定,优先推荐申报中组部博士后国家人才工程和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对入选者提供以下待遇:

(一)国家和江苏省支持:

(1)回国(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资助标准: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助,资助期3年;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入选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者,给予20-50万元生活补助。

(2)回国(来华)工作的海外博士后资助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每人每年10-30万元(哲学社科类10万元,基础研究类20万元,应用研究类30万元),资助期3年。

(二)学校支持:

(1)回国(来华)来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出站后直接留校工作,事业编制;

(2)回国(来华)来校工作的海外博士后:直接入职我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等级别待遇。

四、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但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我校“水杉英才”标准,学校提供以下支持:

E类: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60-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4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3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F类: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30-60万。提供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20-3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10-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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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1.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优青(海外)申报+姓名”,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2.经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待2026年系统开放后,登录信息系统,完成线上电子申请材料提交工作。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南京林业大学,由科技处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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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优青项目(海外)申报事项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联 系 人:马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6-25-85428972,86-25-85427774;

邮 箱:mengtao@njfu.edu.cn。

其他事项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刘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86-25-85428356,86-25-85427420;

邮 箱:grb@njfu.edu.cn。

学院(所、中心)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学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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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http://www.scitoday.cn/talent/info.aspx?id=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