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我像个自动取款机,连密码都不用输的那种。寿宴上菜刚端上来,老婆贾倩就冲我使眼色,说她弟弟一家到了,让我赶紧去加菜。那一刻我明白了,这顿饭,又是我的买单时刻。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我,耿浩,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贾倩,我前妻。她有个弟弟叫贾坤,还有她妈钱桂芬。五年来,我像个冤大头,给贾坤掏过补习费、创业启动金、买房首付,前前后后四十多万。每次都说借,从没见还过一张票子。
最让我心寒的是那二十万。那是我们俩攒着准备换车改善生活的钱,一声不响就被贾倩转给她弟付了首付。我问她,她说都是一家人,计较什么。她妈在旁边帮腔,说我这个当姐夫的,帮衬弟弟是应该的。
我忍了五年。直到上周,钱桂芬六十大寿,在酒楼摆了三桌。我刚坐下,菜还没上齐,贾倩就接到电话,说她弟一家在附近逛商场,问能不能过来一起吃。钱桂芬立刻说,当然要叫过来,一家人热闹。我心里咯噔一下,明白这顿饭的账单又要膨胀了。
我看着他们一家子其乐融融,贾坤的老婆孩子穿着我上次“借”钱给他们买的新衣服,谈笑风生。我突然觉得特别累,特别没意思。五年了,我像个外人,像个行走的银行卡。我的存在,就是为了供养他们那个永远填不满的家。
那天我没吵也没闹。我安静地吃完饭,去前台结了账,三千八。然后我走到贾坤面前,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上面清清楚楚记着五年来他每一笔“借款”的日期、金额和转账记录。我说,贾坤,这些钱,你打算什么时候还?
整个包厢都安静了。钱桂芬脸都绿了,贾倩拉着我的胳膊让我别闹。贾坤支支吾吾,说姐夫你怎么这么见外。我说,亲兄弟明算账,这些是借款,有记录的。要么今天给我写个欠条,约定还款日期,要么,我们法庭见。
我不是一时冲动。我偷偷咨询了律师朋友费阳。他告诉我,像贾倩这样,没经过我同意,把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大笔大笔地转给她弟弟,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害。那些转账记录,就是铁证。真闹到离婚那一步,她可能一分钱都分不到,还得赔我。
钱桂芬的心理其实不难懂。她儿子贾坤没什么出息,工作有一搭没一搭,娶媳妇养孩子都吃力。她女儿贾倩嫁了个老实能挣钱的,在她眼里,我就成了她儿子的补给站。她不是爱我女儿,她是爱我能给她儿子输血。这种心态很畸形,她觉得全家资源就该向她儿子倾斜,女儿女婿的幸福,得先给她儿子铺好路。
那天最后,贾坤在我和律师的见证下,签了一份四十一万的欠款协议。钱桂芬骂我冷血,贾倩哭得梨花带雨,说我毁了这个家。我觉得真好笑,这个家,什么时候是我的家了?我只是个被吸血的宿主罢了。
现在我离婚了。一个人坐在路边摊吃一碗十块钱的牛肉面,感觉前所未有的轻松和自由。不用再算计这个月要“借”出去多少钱,不用再听那些“一家人”的道德绑架。贾坤听说去送外卖了,总算开始自己挣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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