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经常会在突然的语境下,冒出几个特殊的词汇,它们会简单直接又暴力地给某种情况或者行为定性,哪怕未经任何职能部门审核审批,就像是没通过法院,便直接给对方判了刑,虽然不一定有法律效力,但扣上帽子已成事实,比如广为人知的“恶意讨薪”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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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随着2026年对民用无人机的管理愈发繁琐和严格,今天上午某位网友发来的UOM平台截图上,“恶意提交超高申请”的横空出世,倒再次刷新了我的认知,哈哈!不得不说,相关人士如此高明的审批意见,确实很高明,且“威仪棣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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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次恶意提交超高申请,将对你进行传唤”!就问你服不服?不服也得服!要么就乖乖进局子里喝会茶,聊聊人生谈谈理想,毕竟不是严重的违法犯罪,上铐子应该是不至于的,除非在那些封闭场所里你还敢飞扬跋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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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我看来,这位飞友肯定也不是第一次去申请“500米”的最大飞行高度了,纯属“活该”。平台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收到如此“没事找事”的申请报告,一次两次还好,三四五次后多少会有点意乱情迷、心浮气躁,都是人,这点很可以理解,给个“恶意”的宣判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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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个人觉得无人机生产商才是最大的“原罪”,明明现在的制度规则都不允许超120米飞行了,为什么还要生产这些违禁商品呢?恶意制造多方的矛盾吗?以大疆为例,相信只要让已经售出的无人机都联网更新一下固件,很多问题也就直接解决了。出于安全考虑,我认为最大高度29米,最远距离49米是比较符合目前国情的数字!万一有相关人士看到,还望䤁酌。

相信有段时间,我们的某位著名的对外发言人的金句曾经让无数国人热血沸腾:“中国无人机到中国领土上飞一飞,不值得大惊小怪”,嘿嘿,坦白说,就我个人而言,现在只感觉大惊小怪还是轻的:“携无人机者,非贼既谍!!”连个申请都能被冠以“恶意”之名,悲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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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为了自动规避可能的麻烦,我已经封机很久了(反正以前拍的太多了,还有几十T的素材没整),到处都是大好河山,而其实又真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吗?都是过眼云烟罢了。呵呵,大家一起去面壁反省反省?另外,本人三元一斤大量回S闲置无人机,“炸鸡”过的不要!非诚勿扰,“同行”别到评论区打价格战抢生意哦。

另外,刚才下载安装和打开UOM APP 看了下,这地图是谁家的产业,锯齿感怎么那么严重的,看上去还很模糊,也没找到有设置清晰度的选项么,太粗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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