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民举报
某社交平台账号发布了一段
所谓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
画面中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
引发大量关注与议论
造成不良影响
接到举报后
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迅速联合刑侦支队
官渡分局、盘龙分局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于当日找到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以及参与拍摄的刘某某、郭某某
唐某某、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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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该视频系刘某某在周末
为打发时间组织拍摄
郭某某、唐某某参与演出
张某某负责拍摄
完成后
4人并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公开发布
视频中出现的“枪支”
实为从某地购得的玩具枪
视频的实际发布者是樊某某
他并未参与拍摄
得知刘某某等人在拍视频
出于好奇索要观看后
觉得“好玩”便自行剪辑上传
未意识到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该视频在被查处前
已获得11.2万点赞
2949条评论及5.7万次转发
目前因违规已被平台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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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拍摄视频的4人未主动传播
经与属地法制部门沟通
警方已依法对4人进行批评教育
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
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虽未参与拍摄
且发布时标注了相关说明
无主观恶意
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责令其写下悔过书
配合消除不良影响
警方提示:
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网上行为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昆明公安
将持续开展
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依法打击处置网络谣言
希望广大群众
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
来源 昆明警方发布
编辑 陈筱妍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杨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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