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请问要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现在被关押在漯河市第二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敲诈勒索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里人也不是很了解。听办案的警察说是因为他以告发别人盗窃的方式向他人索要钱财,而且还对那个人使用了暴力,强迫他人当场给付财物。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都不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漯河市第二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敲诈勒索罪吗?这种情况属于敲诈勒索罪还是属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应当如何区分?谢谢您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解答:

漯河市第二看守所地址:漯河市辽河路与太白山北路交叉口向东400米路北。

导航:漯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乘车路线:漯河西站乘坐126路公交车到车管所站下车,向西150米路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漯河市第二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要考察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抢劫是被害人迫于暴力或者将要实施的暴力而造成精神上的恐惧,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则是被害人迫于将要实施的暴力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造成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于当场或者事后交出财物或者出让其他财产权利。因被行为人掌握了被害人盗窃的犯罪事实,害怕被告发而给付财物的,被害人的恐惧心理不是由暴力行为本身产生的,因此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其行为是属于敲诈勒索罪还是抢劫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犯罪,二者在客观方面都可以以威胁的方式进行,两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对象等也具有一定的相同点,但两者之间却有本质的区别。而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就是威胁的方式和时间、内容、利益及后果。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都是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从犯罪客体来看,不仅都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关系,同时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主观方面来看,两者具有相同的犯罪目的,即都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威胁的方式和时间不同。

抢劫罪的威胁,是当场直接向被害人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是当面对被害人公开实行,也可以是采用其他形式,如利用书信、通信设备或者通过第三人的转告作出。

2.威胁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的威胁,都是直接侵犯他人生命、健康的暴力威胁,如以杀害、伤害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采用直接的暴力威胁,也可以通过毁人名誉、设置障碍、揭发隐私等相威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威胁索取的利益不同。

抢劫罪索取的利益只能是财物,而且绝大多数是动产。而敲诈勒索罪索取的利益可以是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也可以是非财物性利益,如迫使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等。

4.威胁的后果不同。

抢劫罪中的威胁,是为了使被害人当场受到精神强制,使其完全丧失反抗的意志,除财产当场交出外,没有考虑、选择的余地。而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手段,是为了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但是并没有达到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地步,被害人在决定是否交付财物上尚有考虑、选择的余地。【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漯河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漯河市第二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漯河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