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此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市民张先生在淄博高青县旅游时,被诱导花费2.3万余元购买扳倒井白酒,商家承诺的“上市分红”与“康养服务”双双缩水,退款还遭索要“违约费”一事,经当地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及媒体介入,张先生最终获全额退款。(《壹点帮办|买两万元白酒公司上市了能分红?男子遭遇连环套》)报道刊发后,来自天津、淄博、青岛等地的多名消费者陆续向本报反映,他们也遭遇了类似的“白酒分红”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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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自述:套路高度复刻,有人单场消费近18万

“和张先生的经历一模一样,连销售人员的说辞都没怎么变。”天津的孔女士介绍,2025年11月8日,她参加天津某老年旅游团赴山东淄博旅游时,大巴车导游以“参观知名酒企”为由,将团队带至“山东鲁井窖藏酒业有限公司国井1915酒庄”。现场工作人员同样抛出“双重诱饵”:购买5999元/坛的白酒,可获“公司上市后优先分红权”,还能免费享受云南、贵州等地“自建康养中心”的度假服务,仅需自付交通费用。

在“上市可分配给大家股份或帮助售卖”的宣传攻势下,孔女士一时冲动购买3坛白酒共花费17997元,付款时打入了个人账户,之后她几次索要正规发票,对方始终不予理睬。孔女士说:“回忆起当天的经过,觉得有被骗的感觉,因为我的年龄大了,精神上很受打击。”

同样陷入困境的还有青岛的王老先生。王老先生反映,他和妹妹于2023年2月23日被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以“免费参观酒企”的名义,带至淄博市高青县的国井酒业有限公司。在现场,他花费11998元购买了“扳倒井白酒封坛酒”。销售人员承诺“买酒送股权”,不仅可以享受分红,还能免费参加康养游。销售人员称,“买酒就相当于预占股份,等公司上市后能翻好几倍”,并向他提供了一份“扳倒井白酒寄存合同”和一张手写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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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王老先生意识到可能是骗局并提出退款时,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事后他发现,这份合同的甲方是“山东鲁井窖藏酒业有限公司”,丙方是“国井酒业有限公司”,但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上市时间和分红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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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这件事,我和老伴心里特别难受,都不敢告诉子女。”王老先生说,他现在只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帮他追回这笔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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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投诉者反映,与同团40余名老人共购买近30坛白酒,总消费20万元左右,还有别的团单名老人最高消费17.997万元(30坛)。部分投诉者反映称,所谓“康养中心”实为普通宾馆,且行程多数被安排在类似保健品企业参观听课。

记者梳理多起案例发现,此类套路已形成“标准化流程”:第一步,通过低价旅游团(多为老年团)或“客户回馈活动”筛选目标人群;第二步,以“参观酒企”“品鉴原浆”为名,将消费者带至封闭销售场所;第三步,用“上市分红”“增值回购”“免费康养”等远期承诺诱导高额消费;第四步,签订模糊合同(多标注“寄存合同”“服务意向书”),规避法律责任;第五步,消费者发现被忽悠后,以“违约费”“已提供部分服务”“帮助售卖存酒”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调查:涉事企业位居投诉举报榜首 监管已介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平台显示,与此事相关两家企业山东鲁井窖藏酒业有限公司、原国井酒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均关联酒类经营与旅游相关业务,且背后存在复杂的股权及管理关联:

鲁井窖藏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为淄博市高青县,经营范围涵盖酒类经营与旅游业务,法定代表人为顾振刚,股东为刘中伟、郭洋。

原国井酒业成立于2012年,是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扳倒井”)的成员企业。近期该公司完成工商信息重大变更:名称变更为山东欣特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欣特商贸”),经营范围大幅缩减,从原本涵盖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零售、产品营销策划、旅游景点开发运营等多项业务,精简为仅保留食品销售;管理层同步调整,法定代表人李先华职务变更为执行董事,原监事范玉洁退出,新增李双双为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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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关联核心主体,山东扳倒井成立于1998年9月,注册资本3584万元,核心业务为酒制品生产与酒类经营。天眼查APP显示,该企业存在多项风险:其一,股权冻结,其持有的欣特商贸4700万元股权已被冻结;其二,被执行案件集中,2025年以来累计涉及13起被执行案件,总金额超8.5亿元;原国井酒业同期也涉及4起被执行案件,总金额超8600万元。此外,山东扳倒井名下560吨68度芝麻香型原酒作为质押标的物,近日已在阿里法拍网挂牌变卖,变卖价896万元,评估价1120万元,但无人出价流拍,此次拍卖目前同样无人报名。该执行案件于2025年3月13日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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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实消费者反映的问题,1月12日14时许,记者致电欣特商贸法定代表人李先华,其直接否认自身为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仅为普通审计人员”,对“老年旅游团诱导购酒”“承诺上市分红及免费康养”等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一概不知,甚至不清楚公司近期已完成名称变更的情况,仅告知记者“有事联系市场部门”。

随后,记者根据李先华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欣特商贸市场部,一名接线员称自己“只是基层小员工”,称相关经营决策均由公司高层制定,自己对相关问题无任何了解。

之后,一名自称鲁井窖藏曾经理的人员主动联系记者,表示消费者若对购买的白酒有异议,可按照当初购酒合同中的电话办理退款,但明确拒绝承认“上市分红”相关承诺。当记者追问消费者提供的“白酒寄存合同”中并未标注涉事两家公司的联系方式时,对方以“电话我也忘了,再看看合同”为回应。

针对上述消费纠纷,当地监管部门已启动处置行动。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全年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显示,鲁井窖藏、山东扳倒井均已被纳入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集中公示名单。其中鲁井窖藏以全年53起投诉位居榜单首位,涉及“上市分红”“康养服务”虚假宣传的投诉达7起,其余投诉核心均围绕白酒销售及关联服务展开;山东高青华盛商贸有限公司以累计投诉量排名第二。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结合投诉线索对涉事企业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核查其营销宣传行为,同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召开专题行政指导会。会上,监管部门明确提示企业在销售模式、广告宣传、服务承诺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督促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营销话术、完善内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主动防范化解消费争议。截至目前,7起涉及“上市分红”与“康养服务”虚假宣传的投诉,已在市场监管部门主持下完成调解,相关款项已全额退还消费者。

尽管部分投诉已得到解决,但消费者整体维权仍面临现实阻碍。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该局此前已多次接到类似投诉并高度重视,但此类纠纷的核心矛盾在于“证据不足”:多数消费者未留存营销宣传过程中的录音、视频等关键证据,且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上市时间”“康养服务标准”等核心条款,导致相关部门在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过程中面临较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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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商家涉嫌多项违法,消费者需留存三类证据

“此类行为已涉嫌多重违法,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全额维权。”山东源中律师事务所赵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商家以“未兑现的上市分红、康养服务”诱导消费,属于“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若旅游团与酒企存在利益关联,诱导消费者购物,还可能构成“不合理低价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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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称,消费者若想成功维权,需重点留存三类证据:一是“宣传承诺证据”,包括销售人员的录音、视频,宣传手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商家曾作出“上市分红”“免费康养”等承诺;二是“消费凭证”,包括合同、付款记录、收据等,明确消费金额与服务约定;三是“违约证据”,如商家拒绝提供服务的聊天记录、行程单(证明康养服务缩水)、公司未上市的公开信息等,证明商家未履行承诺。

赵律师认为,若消费者发现多家企业存在股权关联、共同实施诈骗,可联合多地受害者集体维权,向主要涉事企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一赔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需赔偿消费者三倍损失)。

监管部门提醒:警惕“远期承诺”,三招避坑

针对此类套路蔓延趋势,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警惕“白酒分红”“封坛增值”“免费康养”等噱头,明确“三不原则”:不相信“远超合理收益的承诺”(如“上市分红”“每年增值”),此类承诺多无法律保障;不签订模糊合同,务必要求将“服务标准、分红细则、退款条件”写入合同,拒绝“寄存协议”“意向书”等非正规文本;不单独与商家协商,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联系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平台或当地消协,避免因“私下协商”错过维权时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跟踪各地受害者维权进展,并联合律师团队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若您或身边人有类似遭遇,可通过齐鲁壹点App“情报站”或本报热线(0532-80889782)提供线索,共同推动此类套路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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