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诛九族这种刑罚,听着就让人脊背发凉,它从商周时期就开始出现,到秦汉后逐步完善,主要是针对谋反大逆之类的重罪。所谓九族,包括父系四代、母系三代和妻系两代,范围广得吓人。
但实际执行中,并不是所有人都直接砍头,直系亲属如父母兄弟子女往往难逃一死,旁系就可能流放边疆或罚做苦役。历史上像隋朝杨玄感反叛,就被隋炀帝下令诛九族,明朝方孝孺更惨,被朱棣灭十族,包括门生在内八百多人丢命。这些案例显示,刑罚目的在于震慑,巩固皇权。
话说回来,为什么亲属不趁早跑路?先说信息传播这事儿。古代没电话没网络,消息靠驿站传递,朝廷的命令用快马加急,能在几天内传遍全国。秦汉就建了完善的邮驿系统,五里一邮,十里一亭,三十里一驿,传递人员要是耽搁了,轻则杖责,重则掉脑袋。罪犯刚判,京城亲属已被控制,远方族人还蒙在鼓里,等知道时官兵已上门包围村子或宅院。
拿李善长案子来说,明洪武年间,他被朱元璋指控谋反,抄家前一点风声都没漏。朝廷先抓核心人物,再派兵去地方,亲属根本来不及反应。历史上这种例子不少,杨玄感反叛失败,隋炀帝的命令很快就到各地,族人还没来得及商量,就被一锅端了。逃跑需要提前知情,可在严密的控制下,通风报信的风险太大,传递消息的人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判泄密罪。
再看户籍管理,古人出行可不像现在这么自由。从秦朝商鞅变法起,就有照身帖,记载姓名住址年龄,相当于原始身份证。唐朝每三年核实户籍,明朝更严,百姓出门要路引,学生赶考得有官府证明,僧人需度牒。进城出城都要查验,没证件直接抓起来审问。罪犯亲属要是跑了,没路引根本进不了城镇,只能躲山林野外。
保甲制度更狠,从宋朝王安石变法开始,每十户一保,选保长监督人口流动。一人有事,其他九户知情不报也连坐,受同等惩罚。邻居为自保,往往第一时间举报可疑行为。明朝方孝孺案中,浙江宁海的族人被官兵包围后,村里人谁敢藏匿?举报还能得赏银,逃跑等于把自己推向死路,周围人也不会帮忙。
逃跑的下场其实更惨。假如侥幸溜出包围,官府会张贴告示,重金悬赏,全国通缉。荒野生存难,缺吃少喝,没技能的人撑不了多久。被抓回后,不再有缓冲,直接就地正法。历史上少数逃脱的,像一些北方犯事家族南迁广东,成了客家人,但那是极少数,多数在路上就饿死或被捕。
想想诛九族的惩罚梯度,这也是不跑的关键。直系男性十六岁以上多被杀,但妇女儿童老人常免死,改流放或贬奴。明清律法规定,未满十四岁可不杀,残疾者也可能宽待。流放地如辽东宁古塔,虽苦但能活下去,家族有钱还能贿赂官差,换取好待遇。历史上不少边疆望族,就是流放犯的后代,熬几年后重获自由。
服役和充妓是另一种罚法,男性去军营劳役,女性入官妓营,虽丢脸但有生机。相比之下,顺从还能争取一线机会,贿赂途中差役松绑逃走的事例有记载。
跑了就彻底成叛逆,皇帝一怒,全族无活路。隋炀帝时代,杨玄感族人若跑,估计连旁系都杀光。
文化因素也不能忽略。儒家强调忠君孝道,官员家族多受此影响,视逃跑为耻辱。方孝孺宁死不屈,族人也多选择承受,认为背叛君王更丢人。历史上诛族案中,很多人抱侥幸心理,等着皇帝开恩或新君大赦。明永乐后,朱棣虽狠,但后世皇帝常赦免旧案余党。
逃跑还牵动全族。假如一人跑,家族其他人怕被加罪,往往内部先制止。株连本就为斩草除根,跑了等于承认有罪,皇帝会扩大打击。历史上土匪多是本地穷人,诛族逃亡者难融入,聚众易被镇压。明朝一些案子,逃亡者被匪帮出卖,抓回后族人更惨。
话说到底,选择不跑是权衡利弊的结果。古代社会封闭,制度严密,跑路成功率低得可怜。活下来才有希望,流放后几代人可能翻身。像广东客家,很多祖先就是北方逃犯,但那是乱世机遇,太平时难。历史上诛九族少见,多为威慑,实际执行常留余地。
再者,交通工具落后。马匹多在驿站,官府管辖,私取等于盗窃罪。步行逃跑,官兵骑马追,几天就逮住。出城后住店也要查身份,没钱没粮,野外露宿易病死。秦汉以来,道路关卡多,边境更严,跑国外难上加难。
从历史看,诛九族渐趋温和。汉代受儒家影响,少用灭族,唐宋更注重宽刑。明清虽有案,但皇帝常在执行中减免。亲属知道这点,更不愿冒险。方孝孺案是极端,朱棣为立威才狠,大多数时候,顺从比跑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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