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浙江义乌,一款瑕疵品“哭哭马”意外走红:一位工人误将小马微笑的嘴角缝反了方向,小马的笑脸瞬间变成一张委屈的哭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重点来了!
1月12日,“哭哭马”老板娘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昨天申请的外观专利,今天下午专利证书(受理书)就会到手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众所不周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问题来了, 1月11日申请,1月12日就拿到的“哭哭马”外观设计专利权(受理书),真的可以起到专利的作用吗?
1月初出的“生产事故”,被网友发网上,1月8号网上发酵,“哭哭马”公仔引起广泛讨论,产生共鸣。
1月9日,电视媒体已经在采访老板娘,老板娘解释是工人疏忽了。
铺天盖地的“哭哭马”,完整清晰的“哭哭马”。
到了1月11日,不知道哪个大聪明,居然建议老板娘赶紧去申请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
1月12日,居然还真就光速拿到了“哭哭马”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身边就没个懂知识产权的去拦一拦吗,不管多少钱,也不能打水飘啊。
不是“哭哭马”不能用知识产权保护,只是不能用外观专利保护,因为已经是现有设计。
“哭哭马”专利虽然没什么用,版权和商标还是可以的。
版权自“哭哭马”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按照版权保护“哭哭马”造型,仍然可行。
这正是: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嘴巴缝反,错成爆款。
上午的老板娘:谁缝的!?扣钱!
下午的老板娘:谁缝的!?教教大伙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