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盛达家园小区居民电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该小区居民电费由洪洞县盛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存在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洪洞县盛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向居民加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1、警告;

2、处加价收取电费4596.1元的4倍罚款18384.4元;

3、处多收生活垃圾处理费1908元的2倍罚款3816元。

罚款合计:22200.4元。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