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霞浦新闻网】
野外用火需谨慎
违法违规必追责
近日,霞浦县公安局
紧盯森林防火关键节点
重拳出击
快速查处一起
违反禁火令案件
以严管严控筑牢安全防线
切实守护森林资源
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察同志,北门后山着火了!”1月12日12时许,霞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松城街道北门后山发现火情,火势凶猛。指挥中心当即下发指令至霞浦县公安局松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辅警闻令即动、火速集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抵达现场后,民警辅警迅速划定警戒区域,并协同随后赶到的应急救援部门,科学布设灭火力量、合力开展扑救作业。经过紧张奋战,火情最终得到全面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火势平息后,松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启动案件侦查工作。通过现场细致勘查、反复走访群众,民警很快锁定第一起火点位置,并经过深入分析研判,精准确定违法行为人苏某惠、陈某升具有重大涉案嫌疑。当日19时许,两人相继到案。
经查,苏某惠与陈某升二人在明知霞浦县人民政府已发布《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令》,明确1月9日至16日全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却罔顾禁令,擅自前往后山墓地违规燃放爆竹、焚烧纸钱。更严重的是,二人在祭祀后未对灰烬进行彻底检查、妥善处理,随意将未完全熄灭的灰烬倾倒于竹林边缘,火星引燃周边干枯植被后迅速蔓延,最终酿成山火。
目前,以上两名违法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
森林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森林防火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火灾无情,一念之差可能酿成弥天大祸,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还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付出沉重的法律与经济代价。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时期,霞浦县公安局在此郑重警示:广大群众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严格遵守林区防火规定,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秸秆、祭祀用火、野炊烧烤、乱丢烟头、燃放烟花爆竹等)。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或森林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森林防火举报电话,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警民同心,防火同行。让我们以此次案件为警示,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携手筑牢林区安全“防火墙”,共护绿水青山。
来 源:霞浦公安
编 辑:黄光华
责 编:郑玮婕
审 核: 颜晨曦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霞浦县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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