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然而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623640148)却触碰法律红线,因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被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再次为行业敲响合规经营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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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据信用中国平台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8日作出“中市监处罚﹝2025﹞55号”行政处罚决定。经查,该公司在2025年8月27日至9月18日期间,未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粗苯10.1吨并全部销售,货值共计48276元,违法所得42722.1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23修订)》第四十五条规定,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9.65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2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超13.92万元。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规范工业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粗苯作为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其生产经营必须严守许可门槛。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可能对产品质量安全、行业市场秩序造成潜在风险。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体现了市场监管领域严格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决心。

焦化行业作为化工领域的重要板块,其合规运营直接关系到产业安全与生态发展。此次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的违法案例,为行业企业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企业必须将合规意识融入生产经营全流程,严格遵守行政许可、产品质量等相关规定,摒弃侥幸心理。唯有坚守法律底线、筑牢合规根基,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行业向着规范化、高质量方向迈进。同时,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重拳出击,为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