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员工余某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作出裁决,打工人获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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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与受理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人是员工余某,被申请方包括其直接雇主汕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编号为 汕劳人仲案字[2025]723号 。

由于仲裁机构无法通过常规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法律文书,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了开庭公告 ,以及于2026年1月9日发布了裁决结果公告 。

仲裁请求与裁决结果

在仲裁申请中,余某提出了多项请求。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于2026年1月9日公布了裁决结果,支持了其核心权益诉求,但也驳回了部分请求 。

• 支持的核心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定,汕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必须向余某支付2024年11月至2025年8月期间的拖欠工资,总计 159,336.39元。同时,公司还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 535,928.96元 。

• 驳回的请求:余某要求公司支付44,400元失业险待遇的请求未获支持。此外,其要求母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所有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请求也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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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状况背景

这起劳动争议并非孤立事件。公开信息显示,汕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年来面临严重的经营困境。早在2024年,就有报道指出该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情况,并且因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导致无法正常支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

到2024年,其母公司金科地产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有报道称,汕头公司在未按规定进行赔偿的情况下辞退了全部员工,并拖欠了数月工资和社保公积金 。这些情况为理解本案中公司未能履行劳动法义务提供了背景。

裁决的后续程序

该仲裁裁决书已于2026年1月9日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2026年2月8日后),裁决即视为已经正式送达双方当事人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汕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裁决 。

总结

总而言之,这起案件最终裁定汕头金科房地产向员工余某支付近70万元的拖欠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维护了员工在劳动报酬和合同权益方面的基本权利。然而,裁决也明确,母公司在法律上无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反映了在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时,依法维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