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出游本是乐事,不少人早早订好旅游团。但现实不乏抵达目的地后,导游以“酒店升级”“门票涨价”等为由临时加价的情况,让人闹心。遇到这种情况别慌,掌握正确方法就能依法维权,要回“冤枉钱”。今天,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来教大家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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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固证据:合同为据,加价属违约

《民法典》明确,单方变更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旅游合同、行程单、收费凭证都是核心依据,导游擅自加价属违约。发现加价时,先手机拍照留存证据,再要求导游出具加价书面说明,拒绝口头加价。

二、现场处置:拒绝加价,及时投诉

当场明确拒绝不合理加价,同时拨打报名旅行社客服电话并录音沟通,要求介入处理。若仍被刁难,立即拨打12345热线,上传证据,文旅部门会24小时内受理跟进。

三、后续追责:损失可赔,费用可追

依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通过强制购物、另行付费项目牟利。若因拒加价遭刁难或强制购物,行程结束后30日内可要求旅行社退货垫付货款;已交加价费的,可主张返还差价并索赔其他损失。

温馨提醒:参团看清合同,留存票据;遇加价先取证再维权,节后仍可追责。若遇旅游加价、强制购物等法律问题,可随时联系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专业团队为你出行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