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前,我国边防安防体系由两支分工协同的核心力量构成。

一支是解放军序列边防部队,聚焦领土主权防卫;另一支是武警(公安)序列边防部队,侧重边境管控执法。二者分工明确,又协同联动。

军改后,两支部队围绕国防安全与边境治理需求,完成了建制调整、隶属划转与职能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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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下军改前后的解放军边防部队。

军改前,沿边、沿海省份部署的解放军边防、海防部队,是陆军现役守备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边防部队设置“边防团—边防营—边防连”,形成主要执勤力量,由七大军区所属省军区分级管辖,核心任务是坚守一线边境,捍卫国家领土主权与边境安全。

军改后,随着省军区转隶国防动员部、不再承担作战部队管辖职能,解放军边防部队启动系统性整编转隶,按战区分类推进。

北部和南部战区,辖区内原边防团全部整合为若干边防旅,脱离原省军区序列,分别转隶北部和南部战区陆军直接领导指挥,实现“旅级化作战编组”,适配大规模边境协同防卫需求。

西部战区内的新疆、西藏军区因戍边任务特殊(均为副战区级建制),辖区边防团未进行旅级整编,保留原建制不变,仍由两大军区直接管辖,不隶属西部战区陆军,契合高原、荒漠等复杂边境地理环境的防卫特点。

中部、东部战区,因管辖范围无沿边区域,未设置边防部队建制,无需承担边防守卫任务。

同时,同步建立三级业务指导体系:陆军参谋部设边海防局统筹全国工作,北部、南部战区陆军设边海防处对接辖区业务,新疆、西藏军区设边防处负责本地边防工作的具体指导。

然后,介绍下军改前的武警边防部队。

和解放军边防部队不同,武警边防部队在沿边沿海地区和开放口岸都有设置,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仅北京没有)。

军改前,武警边防部队虽然列入武警8个警种序列、官兵为现役编制,但实际是由公安部垂直领导管理,又称公安边防部队,与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并称为“公安现役三大警种”。

领导机构为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正军级),既是公安部内设司局,也是军事单位,设局长、政委2名正军职,副局长、参谋长等若干副军职,下辖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省级设边防总队,沿边地市设边防支队、县级设边防大队、乡镇设边防派出所(共1845个),开放口岸设正团级边防检查站(243个),实行垂直管理;少数任务繁重的边防总队总队长可高配副军级(边防管理局副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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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介绍下军改后的武警边防部队。

军改后,公安边防部队全面退出现役,脱离武警序列,完成“现役军事力量”到“文职警务力量”的转型。

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与出入境管理局(均为正局级)合并,升格为公安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统筹出入境管理、边境管控与移民事务。

原边防官兵褪去军装换警服,从现役军人转为人民警察(公务员编制),职责聚焦边境治安管控、出入境检查、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警务工作。

省级层面:30个省(区、市)边防总队与7个职业化边检总站整合,组建33个正厅级省级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广东因口岸密集、跨境往来频繁,设广州、深圳、珠海3个,其余省份各1个),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管辖;边检总站在对外开放口岸设置“正处级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目前共302个)”,执行具体的出入境边防检查职责。

边境管控层面,“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甘肃、新疆、西藏、云南、广西”这9个沿边省份设“边境管理总队”,在省公安厅挂牌,并与“省边检总站”合署办公。

沿边地市设46个正处级边境管理支队,县级设正科级边境管理大队,乡镇保留边境派出所,都是垂直管理单位。

总体上形成“边检站(负责口岸出入境检查)+边境管理支队(负责边境线治安管控)”双分支架构,同时二者无隶属关系,协同覆盖边境治理。

另外,国家移民管理局下辖2个常备力量总队,第一总队侧重领导干部培训,第二总队聚焦民警职业教育与专业技能提升,还设有5个遣返中心,负责非法入境人员的羁押监管、审查甄别与遣返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