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推动领导干部秉持勤政廉政之风,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依据楚雄市纪委、市监察委《关于在全市党员队伍中推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经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审慎研究,决定在楚雄市国土资源系统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以及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等干部队伍中推行勤政廉政公示制度。
公示内容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勤政公示的核心内容。包含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情况;坚持依法行政的执行成效;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州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分管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实际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落实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
其二,廉政公示的主要内容。涉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落实状况;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实际成效。
其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包括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等规定的具体表现;执行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其他规定的实际情况。
其四,征求述职述廉报告的相关事宜。在公示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之前,由纪检监察室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样化形式,广泛征求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征求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公示对象在撰写述廉述职报告时,需对公示的共性内容予以详尽说明和深入阐述。根据相关规定,述职述廉对象务必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内容应详实、客观、全面。既要依照廉政公示内容逐条对照、详细阐述,又要将干部职工最为关心、最为关切的内容阐释清晰、透彻;既要全面总结取得的成绩,又要精准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主客观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
五是公示述职述廉报告。具体如下:
公示程序
公示前,依规定,局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负责审核;局主要领导负责审核其他实职副科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局领导负责审核各自分管科室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若报告内容存在不详实、不具体、不全面的情况;只阐述成绩而回避缺点,仅提及共性问题却忽略个性问题,或者只强调客观原因而不讲主观原因;对公示事项的说明和阐述不清楚、不透彻、不真实;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形,一律退回重新撰写。
公示范围
局实职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公示范围为该局中层以上干部;各科(室)负责人、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等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的公示范围为本单位全体人员。
公示形式
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可通过召开会议、印发书面材料、在政务公开栏粘贴等形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述职述廉报告的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公示期间,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在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办公区域的醒目位置分别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由纪检监察室会同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针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作为干部勤廉公示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
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乃党员干部理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与道德准则,亦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的最低要求。廉洁自律堪称勤政为民的先决条件。倘若一位领导干部无法管控自我,对自身毫无约束,肆意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甚至触犯法纪,那么他便丧失了担任领导、管理他人的资格与威望,亦绝无可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张力 摄影报道
作者单位: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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