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夫妻间的忠诚与尊重,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底线。而当一方逾越这条底线,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婚外第三者时,不仅伤害了夫妻感情,也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大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婚内出轨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在法官与调解员的耐心工作下,情、理、法交融,不当赠与得以返还。
婚姻失守,赠与越界
妻子王某与丈夫李某结婚多年,期间李某结识第三者章某,且未经王某同意,陆续将累计价值十余万元的款项及礼品赠与章某。王某得知后,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赠人章某返还全部赠与款项及礼品折价款。
法庭介入,差异调解
案件进入大原法庭后,法庭庭长刘胜贤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和调解员深入分析案情,采取 “因人施策、分类调解” 的“柔性”司法方式。
对婚外第三者章某,法官释法明理: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且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无效。法官还结合类似判例,向其阐明拒不返还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理性面对、主动履行。
对李某,则着重强调其对家庭的责任与义务,促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此外,调解员将法律与道德相结合进行引导,指出任何损害家庭和睦、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
对王某,调解员则注重情绪安抚,肯定其依法维权的正当性,引导其通过理性方式维护权益。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章某自愿返还全部赠与款项,并主动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王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李某也当场表达了悔过之意,承诺之后会用心修复夫妻关系。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让当事人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更以高效、温情的方式最大化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提醒
社会主义善良风俗是社会运行的道德底线。家庭和谐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守护,法律则为家庭和谐筑牢坚实屏障。夫妻在处置共同财产时应秉持诚信与协商原则,不得擅自处分;任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郭维娜)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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