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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天全警方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下面这些案例
希望能让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安全文明出行
违停货车藏隐患
未成年骑车“鬼探头”
瞬间被撞
2025年12月14日15时许,高某某骑川T1***8号标准电动自行车,在318国道2682公里50米横过道路时,因王某某停放路边的川AK***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AN***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遮挡视线,与罗某某驾驶的川TD***3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当事人高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未安全驾驶+横穿马路
双方违法均需担责
2025年12月31日22时许,杨某某驾驶川TE***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天全县向阳大道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看手机的行人李某某发生相撞,造成川TE***2号车辆受损及李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注意
无论是步行还是骑行
一定要注意!
01
不闯红灯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02
不随意横穿
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避免在车流中停留、折返或低头看手机,防止因分心引发危险。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右侧通行原则,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03
不做夜色“隐形人”
夜间出行穿深色衣物、骑行无灯光电动车、自行车,会与环境 “融为一体” ,极易引发事故。建议穿白、黄等鲜艳(反光)衣物,贴反光标贴或使用手电筒;骑行时务必开启车头灯和尾灯,车身贴反光条,确保被驾驶人察觉,牢记 “被看见才安全”。
04
谨防鬼探头
“鬼探头”指在两侧被遮挡的情况下,行人或非机动车突然出现导致驾驶员无法及时避让的交通事故。
不闯红灯、不抢道、不逆行、不违法横穿马路、不从车头车尾绕行,不在车流中穿梭,是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关键。
05
不在车行道停留嬉闹
车行道的主要功能是供车辆行驶,行人严禁进入。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靠路边行走。
在车行道内、人行横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将影响车辆通行效率,并将自身置于险地,容易与车辆产生冲突,诱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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