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

郓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通过排查

抓获2名

非法操控无人机“黑飞”人员

依法开出我县首批

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罚单

及时消除了潜在公共安全隐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查,刘某、刁某在操控无人机飞行时,均未在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依法申报飞行活动,且飞行高度远超适飞空域限定的120米标准。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违法人员刘某、刁某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购买无人机需要实名登记、注册,应按照要求获取相关资质,管控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利用无人机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购买登记、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郓城公安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