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广告牌占道引纠纷 警民联调化干戈

件回放

2026年1月1日10时30分许,山西省沁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两家相邻商铺门前有争吵声,疑似发生纠纷。民警随即上前处置。

经了解,某服装店店主李某为提升店铺曝光度,于当日早上将一块2米长的广告牌摆放在店门前公共通道处。广告牌超出商铺经营区域约1.5米,完全遮挡了隔壁便利店的店铺招牌。便利店店主王某开门营业发现后,当即上前与李某沟通,要求李某挪走广告牌。但李某认为公共区域“先到先得”,拒不配合,双方的言语争执逐渐升级,进而发生肢体推搡,现场秩序一度混乱。

巡逻民警亮明身份后将双方拉开,同时疏散围观群众,随后将李某、王某带回街面警务站纠纷调解室,启动“警民联调”机制,联合社区调解员开展调解。

件分

这起纠纷看似是广告牌摆放的小事,实则暴露出商铺经营者在公共区域使用、相邻关系处理上的认知误区,也凸显了巡特警街面巡防在及时处置苗头性、突发性警情中的关键作用。

一方面,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误将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当作“自留地”,随意摆放物品,忽视相邻商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双方在矛盾初现时,未选择理性沟通的方式解决,反而采取过激行为,导致矛盾激化,不仅扰乱自身经营秩序,还对商业街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商业街人流量大,一旦发生冲突容易引发人群围观,存在拥挤踩踏等安全隐患,幸得巡特警及时介入,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民警支招

杨勇(山西省沁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岁末年初,商业街人流越发密集,商铺经营中的纠纷也频频发生。对此,商铺经营者首先要规范经营边界,尊重相邻商铺的权益,严禁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摆放广告牌、堆放商品,避免遮挡相邻商铺招牌、出入口。如需临时占用,必须提前与周边商铺店主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从源头减少纠纷隐患。

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分歧时,商铺经营者要保持冷静克制,优先选择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无果,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社区居委会、市场监管部门求助,切勿采取争吵、肢体冲突等方式,否则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报记者 张天龙 通讯员 杨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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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