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密码|(十)周朝人名特点之谥法制度

文/子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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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制定了完备的礼法制度,使人们行之有规,言之有度。就一个人来说,除了姓氏名字有制度法则,还有死后评定“谥号”的谥法制度,用来褒贬人物,抑恶扬善, 从而教化社会,引导社会风气。

一、谥号

1、定义

谥号,是指对一个人物生前是非功过的简洁文字评定。《逸周书·谥法解》解释:“谥者,行之迹;号者,功之表;”“谥”的意思是生平事迹的高度概括,“号”根据人物生平予以宣扬赞功。

2、起源

谥号起源于西周时期,据传由周公旦和姜太公共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对君主卿相的功绩予以表彰宣扬,让后人永远怀念。

一说始于西周中叶稍后。从周文王、武王至懿王,王号均自称。孝王之后,方有谥法。后仍有自立王号者,如春秋时,楚君主熊通自立为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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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谥法

谥法,评定谥号文字的法则。即帝王、诸侯、卿大夫、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其生前事迹及品德,给予一个评定性的称号以示表彰。主要依据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逸周书·谥法解》一书以及后代整理。

1、《逸周书·谥法解》

《谥法解》一篇,列出近两百个谥号的含义,如 “经纬天地曰文”“刚强直理曰武”“暴慢无礼曰厉”“逆天虐民曰炀”。传统认为《谥法解》成于周初,但经学者考证,实为汉代人伪托,是对先秦至汉代谥法的总结。

2、苏洵《谥法》

北宋苏洵奉诏编定《谥法》四卷,共列谥号 168 个,“斟酌损益,审定字义,皆确有根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该书在《逸周书·谥法解》基础上修订,义例严整,被后世礼家尊崇。南宋郑樵《通志·谥略》即以此书为基础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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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谥和恶谥

最初的谥号,都是赞美的字眼,主要是为了彰显功德。直到第十任周厉王时,才产生“恶谥”。恶谥是对君主的行为予以谴责。

1、常见美谥

文:道德博闻、修治班制、勤学好问、慈惠爱民、愍民惠礼、锡民爵位曰文。如周文王、汉文帝、欧阳修(谥“文忠”)、朱熹(谥 “文”)、曾国藩(谥“文正”)等。

武:刚强直理、威强敌德、克定祸乱、刑民克服曰武。如周武王、汉武帝、岳飞(谥“武穆”,后改 “忠武”)、郭子仪(谥 “忠武”)等。

忠:危身奉上、虑国忘家、推贤尽诚,如诸葛亮(谥“忠武”)、于谦(谥 “忠肃”)、林则徐(谥 “文忠”)等。

孝:五宗安之、慈惠爱亲、协时肇享、秉德不回曰孝。如汉武帝刘彻(谥号“孝武”)、汉景帝刘启(谥号“孝景”)、东晋孝武帝司马曜、北魏孝武帝元修、刘宋孝武帝刘骏等。

2、 恶谥

厉:暴慢无礼、愎狠遂过。如周厉王(倒行逆施,引发国人暴动)、唐代于頔(初谥“厉”,后改 “思”)。

炀:逆天虐民、去礼远正、好内怠政曰炀。如隋炀帝(荒淫暴虐,亡国之君)、陈后主陈叔宝(荒淫误国,谥“炀”)、金代完颜亮(残暴好杀,谥 “炀”)。

缪:名与实爽(名不副实),如秦缪公(杀三良殉葬,罪百里奚,故谥“缪”)、秦桧(初谥 “忠献”,后改 “缪丑”,“丑”为 “怙威肆行”,双重恶谥)。

3、中性谥号

愍:在国逢难、使民折伤、在国连忧、祸乱方作曰愍。如东汉汉愍帝刘协、西晋晋愍帝司马邺、明朝明愍帝朱由检、清朝清愍帝溥仪(宣统皇帝,后世追谥)

悼:肆行劳祀、年中早夭、恐惧从处曰悼。如春秋时期晋国君晋悼公‌姬周(恢复霸业,29岁英年早逝)、鲁悼公(早逝)、楚悼王熊疑(改革未竟,早逝)等。‌

4、特谥

对一些特殊人物的追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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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圣孔子:

十六次追谥。西汉元始元年汉平帝首封“褒成宣尼公”,北魏孝文帝于太和十六年追谥“文圣尼父”。唐朝先后追封先圣、宣父、太师等称号,并于开元二十七年确立“文宣王”封号。

宋真宗在大中祥符年间两度加封“玄圣文宣王、至圣文宣王”。西夏仁宗特封“文宣帝”。元大德十一年加号“大成至圣文宣王。明嘉靖九年改称“至圣先师”,清顺治年间先是“大成至圣文宣先师”,最终定型为“至圣先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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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圣关羽:

‌蜀汉时期后主刘禅于景耀三年(260年)追封谥关羽为“壮缪侯”。宋徽宗追封关羽为“义勇武安王”,宋高宗加谥“壮缪义勇武安王”,宋孝宗再加“英济”。

元朝时元文宗改谥“显灵义勇武安英济王”。明神宗于万历年间追谥关羽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镇天尊关圣帝君”,明思宗加谥“真元显应昭明翼汉天尊”。

清世祖顺治皇帝追谥关羽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后续康熙、雍正、乾隆等皇帝不断加封,谥号逐步延长,如“忠义神武灵佑仁勇显威护国保民精诚绥靖诩赞宣德关圣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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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谥法制度

谥法制度,就是评定谥号的制度。朝代不同,制度和评议也不尽相同。

1、历代发展

春秋时代,谥法逐渐制度化,出现了所谓的“子议父,臣议君”。这时的谥法,由于诸侯众多,标准不一,有宽有严,不过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谥号的善恶,根据受谥者的行迹来定。

秦代,秦始皇认为 “谥号”是 “子议父、臣议君”,下令取消谥号,故秦代(秦始皇、秦二世)无谥。

汉代以后,恢复谥号制度,明确 “谥号由臣下议定,死后追尊”,且制度逐渐完善。东汉时,皇后开始有谥。

唐代时,增加公主可有谥;宋代时,“三品赐谥”成为惯例;清代时,一般只有一品大员可赐谥

2、追谥、赐谥、私谥

一类是帝王、亲王、太子、皇后。帝王的谥号由礼官议定,经继位帝王批准;皇后、亲王、太子的谥号参照帝王,略低一等。

一类是卿相大夫等高级官员,由礼官评定,由皇帝赐谥。如唐代规定 “三品以上官员可赐谥”,清代改为 “一品大员赐谥”。

一类是品秩不够,但是在民间有德行威望,于是由弟子门生故旧等,为纪念而立谥,称为“私谥”(东汉后出现的)。

3、议谥部门

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死后,由卿大夫议定。诸侯国君主由自己的卿大夫议定。汉初恢复谥法,但改为由礼官议定、朝廷赐予,将谥号的决定权收归中央。隋朝设立礼部,从此定谥属礼部管辖评定。

五、小结

总的来说,谥法是对一些社会有影响的人物进行的简洁评定,一般不超过两字,核心是“善恶分明”。美谥对应善行,恶谥对应恶行,体现“劝善戒恶”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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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榆木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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