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们,家里房子要拆迁了,是不是既盼着新房,又愁过渡期没地方住?租房要花钱,搬来搬去也折腾,其实国家早考虑到这点了!有一种专门的补助叫“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过渡费”,就是给拆迁后过渡期的生活保障。可不少人不知道这钱该领、该谁给,甚至被拆迁方忽悠着漏领了。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就把这事讲透,让大家明明白白领补贴,不白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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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懂:啥是过渡费?谁能领?

简单说,过渡费就是拆迁后到搬进新房前,给你解决住宿问题的补助。不管是咱被拆迁的农民,还是房屋承租人,只要在过渡期需要自行找地方住,就有权领这笔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拆迁人(也就是负责拆迁的单位)必须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发这笔钱。只有一种情况不发:如果拆迁方已经给你提供了周转房,让你不用自己租房,这时候才不用支付过渡费。除此之外,只要是自行安排住处的,过渡费一分都不能少。

二、划重点!过渡费领取的3个关键规则

很多农民吃了过渡费的亏,要么不知道能领,要么被克扣金额,记住这3个规则,不被忽悠:

1. 发放主体:必须是拆迁人,不管是开发商还是相关部门,都有义务主动支付,不能让村委会代付,更不能找借口推给上级;

2. 领取条件:只要你按时腾空房屋、完成搬迁,且过渡期内自行租房或住亲友家,就符合条件。哪怕是选择期房置换,只要没搬进新房,过渡费就该一直发;

3. 标准怎么定:国家规定由省、市、自治区政府统一制定,各地不一样。比如安徽沁县规定,选择期房置换的农户,每月每户发1000元过渡费,每年发一次;铜陵市对集体土地拆迁的,按每人每月220元发,超期还能翻倍。大家可以去乡镇政府或拆迁办问清本地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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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这些坑要避开!别被忽悠少领钱

拆迁方常耍这些小聪明,大家要警惕:

1. 说“过渡费可给可不给”:这是谎言!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拆迁人必须发,不是自愿给的;

2. 用周转房逼你放弃过渡费:如果拆迁方提供的周转房条件差、不符合需求,你有权拒绝,坚持自行租房并领取过渡费;

3. 超期不补钱:过渡期有规定,比如多层房不超过18个月,高层房不超过24个月,超期后过渡费要翻倍发。像海宁市就规定,超三年的按双倍发放,别傻傻等着不追问。

四、被克扣、拒发?这样维权要回钱

过渡费是你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别忍气吞声:

1. 查政策留证据:先去相关部门要本地的过渡费标准文件,保存好拆迁协议、搬迁证明、和拆迁方的沟通记录;

2. 主动交涉:带着政策文件和证据找拆迁办协商,明确要求按规定补发或发放过渡费;

3. 依法维权:协商不成的,可向乡镇政府或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反映,也能咨询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如果拆迁方不按协议履约,还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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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渡费不是小数目,是咱过渡期的生活保障,每一分都该拿到手。乡村振兴既要改善居住环境,更要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渡费被克扣的情况?本地的过渡费标准是多少?欢迎在评论区聊聊,点赞收藏,转给身边要拆迁的老乡,让大家都能明明白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