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关于河南省契税法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淮阳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及标准

对在周口市淮阳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不含二手房,下同)且已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20%补贴。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缴纳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的20%给予补贴。

凡在2026年3月31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三、其他事项

1.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发放工作结束后,结余资金全部缴回财政。

2.购房人申请契税缴纳补贴的,须承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骗、隐瞒、造假、恶意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申请退房的,相关单位需核对其是否享受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已享受补贴政策的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契税缴纳补贴,凭相关退款证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

4.申请人须在2026年4月6日前申请办理契税缴纳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受理地点:周口市淮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2.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3.联系电话:0394-2810966

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指南

一、契税缴纳补贴提交申请资料

1.《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可在窗口领取,一式两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者是通过河南税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下载的电子版完税凭证);

4.购房者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储蓄卡)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在淮阳区农村信用社办理的银行卡或存折)。

二、契税缴纳补贴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须为购房者本人。有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需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申请人可以自行下载《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或在补贴窗口领取《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善所需资料后,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审核: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资料齐全的,进入初审程序;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备。经审核资料齐全、清晰,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在纸质契税完税凭证上加盖“契税缴纳补贴审核通过”印章,原件退还申请人。同时在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并签名。七日内将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资料移交至城关镇财税所。

3.契税缴纳补贴发放:

淮宁街道财政所于15个工作日内汇总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上报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审核批准,拨付补贴资金。淮宁街道财政所于收到补贴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来源:周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