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合川女孩呆呆家“杀猪宴”火爆全网,众多网友纷纷称要去帮忙“按猪”,一股体验传统年俗、杀年猪、吃“刨猪汤”的热潮席卷川渝。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杀年猪的过程中,也要谨防“按猪”发生的危险,防止意外发生。毕竟,上百斤的年猪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按得住的。
1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一起“帮忙杀年猪受伤索赔案”:四川省合江县70岁的方某丙杀“过年猪”,邀请同村66岁的方某甲到自家帮忙“按猪”,在杀猪过程中因猪挣扎踢倒方某甲,导致方某甲摔倒受伤,出院诊断为四肢瘫痪、颈部脊髓损伤、颈椎骨折、脊柱骨折等,2025年经鉴定为颈椎骨折脱位伴颈脊髓损伤致截瘫评定为四级伤残。
后方某甲向方某丙提出索赔,经四川省合江人民法院审理,酌情确定由被告方某丙承担70%的责任,原告自己承担30%的责任。判决方某丙需承担52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8万多元,还应赔偿方某甲43万余元。
事发:
男子受邀帮忙杀年猪
“按猪”时被猪踢伤致截瘫,起诉索赔
判决书显示,受邀约的人方某甲出生于1958年,事发时66岁,邀请他前往帮忙“按猪”的人被告之一方某丙出生于1954年,事发时已70岁,两人均为合江县某村同组村民。
法院查明,2024年1月29日下午,被告方某丙杀“过年猪”,邀请原告方某甲到自家帮忙“按猪”,杀猪过程中因猪挣扎踢倒方某甲,导致方某甲摔倒受伤。原告受伤后,随即送至合江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024年3月11日出院,出院诊断颈椎脱位,四肢瘫痪,颈部脊髓损伤,颈椎骨折,脊柱骨折等。事故发生后,被告已垫付84352.9元。
2025年2月13日,某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方某甲颈椎骨折脱位伴颈脊髓损伤致截瘫评定为四级伤残。2025年5月30日,某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方某甲目前属于部分护理依赖,护理期评定5年。
公开资料显示,截瘫指因脊髓损伤导致双下肢及躯干下部运动功能丧失的瘫痪类型,脊柱压缩性骨折、脊髓损伤、横断性脊髓炎、脊髓肿瘤、椎骨结核和脊髓空洞症等,是造成截瘫的常见原因。
之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方某甲向方某丙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判决:
法院酌定邀约者承担70%责任
赔偿52万,扣除垫付费用还应支付43万
法院认为,按照当地习俗,农村“杀过年猪”请邻里前去帮忙每年都有,一般提供劳务的一方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法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他人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帮工活动具有互助、临时、一次性消费的特点,义务帮工关系中,帮工人自愿、无偿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被帮工人无须支付报酬。由于帮工活动的无偿性,被帮工人有义务也有责任为帮工人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和保护措施,以保证帮工人的人身安全。
被告方某丙明知在“杀猪”过程中猪挣扎时力量大、动作大,未提供较好的安全环境和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造成原告帮工过程中受伤,存在过错。而原告作为常居农村的成年人,系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深知杀猪是一项高度风险的行为,在帮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根据所处的环境负有高度注意义务,由于原告在帮工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置自己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状态,自身亦存在过错。
综上,法院根据原、被告的过错程度,结合在农村社会生活中邻里之间互相帮助的实际,酌情确定方某甲受伤后产生的损失由被告承担70%的责任,原告自己承担30%的责任。方某甲受伤后产生的各项有效经济损失为747334.45元,由被告承担523134.115元,其余损失原告自己承担。被告已垫付84352.9元,在被告应支付款项中予以扣减,扣减后,被告还应支付原告438781元(取整数)。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决被告方某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方某甲赔偿438781元。
来源: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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