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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从“裤头姐”到“柴怼怼”再到“惊梦人”:碰瓷胖来没有赢家,收手还来得及。

2025年初,百万粉丝博主“两个小段”因为一条“红内裤掉色致敏”的视频,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法院判她赔偿40万元,连续道歉30天。

2025年9月,网红“柴怼怼”和妻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刑事拘留。此前,他因持续诋毁胖东来玉石暴利、偷税漏税等,被法院判赔260万元。

2026年5月,抖音博主“惊梦人”成了最新站上被告席的人。

几乎一模一样的剧本:探店挑刺→质疑定价→发布视频→引发争议→被起诉。唯一的区别是,前两个已经“倒下”了,惊梦人还可以选择——退一步。

**前车之鉴:碰瓷胖东来的代价**

先复盘一下,碰瓷胖东来的人,都付出了什么代价。

**“裤头姐”——赔了40万,道了30天歉**

2025年1月,博主“两个小段”发布视频称,在胖东来购买的红色内裤掉色导致其过敏。视频迅速引爆网络,播放量超1200万。

但胖东来的反应是什么?第一时间下架所有深色内衣类商品,把涉事产品送检。三家质检机构先后出具报告:产品合格,致敏性染料未检出。

随后,胖东来起诉。法院认定,该博主“没有核实皮炎症状是否系案涉商品所致”,就发布不实视频,构成名誉侵权。最终判决:赔偿40万元,连续30天在抖音置顶道歉视频。

40万,对普通博主来说,伤筋动骨。而这一切,只是因为她发了一条“随手拍”的视频。

**“柴怼怼”——人进去了,钱赔了**

如果说裤头姐是“冲动型碰瓷”,那柴怼怼就是“产业链级碰瓷”。

柴某前通过抖音账号“柴怼怼”,持续发布视频诋毁胖东来玉石利润“几十几百倍”、指责老板于东来“勾结黑恶势力”“偷税漏税”。与此同时,他把流量引导至自己实际控制的珠宝公司,进行带货变现。

2025年11月,法院判决柴某前等赔偿胖东来及于东来260万元。更严重的是,他因此被刑事立案,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流量没赚到,人进去了。260万的赔偿加上刑事责任,这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是“赔了半辈子”。

**“惊梦人”——剧本相似,结局未定**

2026年4月底,博主“惊梦人”连续发布多条探店胖东来的视频。指出胖东来店内有一款标价249元的毛巾,与“平价惠民”口碑不符,质疑其“定价滤镜”;还质疑员工真实工资与宣传不符、供应链存在“转移压货风险”等问题。

胖东来连发三份声明回应,公布毛巾毛利率数据,解释员工薪资计算方法。随后,宣布已正式提起诉讼。

截至目前,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最终结果待判。

但值得注意的是,惊梦人的视频目前在平台上“被投诉下架的为10条”,其中一条通过申诉已恢复播放,说明问题尚存争议空间。与前两者“事实性造谣”不同,惊梦人视频更多是基于“主观判断”:高价毛巾是否等于高溢价?个别员工薪资是否代表整体水平?

这些问题的边界——是舆论监督还是侵权——正是法院需要裁量的关键。

**央媒的力挺:胖东来不是没脾气**

面对持续不断的碰瓷,央媒态度鲜明。

人民政协报报道最高法典型案例时指出,柴怼怼案“依法严惩‘网络黑嘴’造谣炒作牟利的商业诋毁行为,明确了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的行为边界”。

经济日报发表评论《对碰瓷式维权不能姑息》,直指自媒体“不经查证就敢爆料”“不用担责就能带节奏”的乱象。

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该案,称其“彰显保护民营企业商誉与名誉权的坚定立场”。

这不是胖东来“有关系”,而是法律越来越清楚:舆论监督是允许的,造谣碰瓷是不行的。当你的“爆料”没有事实依据,当你的“质疑”变成恶意贬损,法律的红线就在那里,不偏不倚。

**惊梦人的三条出路**

回到惊梦人。案已立,诉已起。依历史案例看,他可能有三个走向:

**出路一:硬扛到底——风险最高**

继续发视频“对抗”,把诉讼当流量素材,煽动粉丝站队。

但裤头姐和柴怼怼的前车之鉴是:越对抗,法院判得越重。柴怼怼案中,法院指出其“以公司法务维权动作为新一期视频引流主题”,这种态度直接影响赔偿金额。

更关键的是,一旦进入诉讼,取证范围、赔偿计算将全面展开:对方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均可主张;若持续发布新的争议内容,可能导致诉讼标的追加。这条路的终点,很可能是40万起步的赔偿外加公开道歉。

**出路二:借鉴裤头姐——道歉自保,降低损失**

这是最务实的选择。裤头姐在判决后“给法官打来电话,声音平静了许多:‘法官,我在准备道歉视频了。这次教训我会记住。’”

为什么道歉是聪明选择?因为法院判赔时会考虑“认错态度”——这是酌定情节。主动道歉、删除争议视频、承诺不再发布,法官在自由裁量时会倾向于较轻处理。

对惊梦人而言,这条路的意义在于:现在撤,损失可控。硬扛,损失不可控且必然扩大。

**出路三:主动和解——争取撤诉,最高境界**

这是最理想的结果,但也是最需要姿态的。

中华文化有句话叫“抬手不打笑脸人”。以胖东来的企业文化——“委屈奖”发3万、员工人格尊严受损必维权——它看重的是什么?是实质性的尊重。

胖东来在声明中反复强调:“公司一向欢迎消费者基于事实的合理评价与社会舆论的理性监督”。换言之,只要“基于事实”“合理评价”,它是开放的。

这意味着,如果惊梦人主动联系胖东来,承认视频中存在“未经充分核实的部分”,主动删除有争议内容,甚至在平台上作出澄清说明——以胖东来的文化,撤诉不是不可能。

法律上,双方达成和解后原告撤回起诉是常见做法。之所以可能性存在,是因为胖东来的诉求从来不是“把人弄死”,而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企业声誉”。

对方若愿主动纠错,诉讼目的已达,继续推进的必要性会降低。

**胖东来的起诉:不是“仗势欺人”**

值得强调的是,胖东来发起诉讼,不是“大企业欺负小博主”。恰恰相反,它是在做所有被碰瓷企业最应该做的事——用法律维权。

柴怼怼案被最高法列为典型案例,胖东来法务负责人表示,“企业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客诉流程”。这说明,胖东来起诉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建立规则”——让舆论监督和恶意诋毁的边界更清晰,让所有企业在面对碰瓷时有一条可循的法律路径。

这对整个商业环境,是好事。

**写在最后:谁是最后的“赢家”?**

裤头姐输了官司,丢了40万,赔了30天道歉。

柴怼怼人进去了,赔了260万,账号被封,面临刑事责任。

惊梦人站在了法庭的门口。他自己的视频中说,于东来是“伟大的理想主义者”。既然认可对方的企业文化,就该相信对方的包容心。

主动联系,沟通协商,诚恳纠错——胖东来会看到这份诚意。“抬手不打笑脸人”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数十年企业文化的底色。一旦达成和解,撤诉是大概率事件。

流量会退潮,热度会降温。但被判决书钉在耻辱柱上的名字,会一直留在网络记忆里。

选哪条路,答案很清楚了。

撤,现在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