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我刚结婚的时候,我婆婆跟我说:你后面要生孩子别让我带,我身体不好现在就半条命,再让我带孩子半条命都没了,十几年过去了,我婆婆今年办健身卡要办5年的,说5年的划算,我老公说你就办个一年的吧,年纪大了,你也游不动了(她主要就是去游泳的),结果人家来句:5年我还是游得动的,这就是十几年前跟我讲身体不好的,现在70多岁的人了游泳还要游到80岁,我也不晓得这身体是好还是不好呀”,一位网友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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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刷到一个法律连线节目,真把我给看懵了。

一位53岁的大姐对着律师诉苦,中心思想就两条:

第一,我女儿“不孝”,我冒着高龄风险给她生个弟弟作伴,她居然联合亲戚反对,现在还不肯管弟弟;

第二,我要告她,告她当初没“成功阻止”我生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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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的逻辑链条大概是这样的:我生二胎的初衷是为了女儿好(给她添个伴)→ 女儿反对就是不孝 → 现在孩子(生下来有脑瘫和先天性心脏病)情况不好,我身体也照顾不了 → 所以,女儿要么出钱要么出力来养弟弟 → 如果她不管,我就去法院告她,告她没尽到“阻止”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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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整个叙述,我脑子里就一个感觉:这位大姐的算盘珠子,都快崩到我的脸上了。

这哪里是“让女儿有个伴”,这分明是“给女儿送个终极人生难题大礼包”啊!

咱们先来看看,女儿当时为什么反对。

女儿28岁,刚刚结婚,自己都还没要孩子。

这个年纪,正是职场打拼、经营小家庭的关键时期。

她太清楚了,一个53岁的高龄产妇,怀孕和生产要面临多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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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劝妈妈,是基于对母亲健康的担忧,是人之常情。

更何况,大姐自己也说了,女儿是“联合亲戚”一起劝的。

这说明什么?说明但凡理智一点的亲人,都知道这事儿风险极高,不支持她生。

这根本不是女儿“不孝”,恰恰是女儿和亲人“太孝”,太在乎她的安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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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姐为什么非要生呢?

她自己给出的理由是“想给女儿生个弟弟作伴”。

但这个理由,在广大网友的火眼金睛下,显得格外苍白无力。

评论区高赞留言一针见血:“最讨厌的就是很多人明明自己想生孩子,非说是要给孩子添个伴儿。”

是啊,28岁的成年女儿,需要的是一个脑瘫且患有先天心脏病的婴儿来“作伴”吗?

她需要的是事业上的互助,是朋友闺蜜,是将来自己孩子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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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伴”的说法,更像是一个自我感动、顺便绑架女儿的漂亮借口。

很多网友推测了更现实的动机:“之前没钱生不了,现在大女儿有能力了,能挣钱了。

好了,这会儿想要儿子了,合计就想要女儿养呗。然后自己美美的撒手不管。”

这话说得有点狠,但结合大姐现在“孩子有问题了就想甩给女儿”的行为,很难不让人产生这种联想。

典型的“想生的时候说‘抓住青春的尾巴’,孩子有问题了就是‘我不得劲,我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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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棘手的问题来了:这个生下来就患有重病的孩子,该怎么办?

从法律上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序监护人,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女儿对这个弟弟,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抚养义务。

大姐想起诉女儿“没阻止成功”,这简直是个法律笑话,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抚养责任,怎么也甩不到女儿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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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里,有很多“同款”姐姐哥哥们的现身说法,看着特别心酸。

有人说:“我十六岁的时候生了个弟弟,现在带娃压力大说是我同意了的,我说你真的很搞笑,我十六岁晓得个啥?”

还有人说:“我19岁上大二的时候我妈46高龄给我生个妹妹……我也是冷血,一分没管,有机会出国我就跑了再也没回去……”

这些决绝的背后,是多少次沟通无效后的绝望,是对自己被强行绑定的人生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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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只考虑自己的“想要”,却完全不考虑对第一个孩子的现实影响,现在又让无辜的大孩子来接手烂摊子。

网友那句“老的送养老院,小的送孤儿院”的气话,固然偏激,但它折射出的,是公众对这种极端自私行为的愤怒和无力感。

希望这位大姐能早日清醒,承担起母亲应尽的责任,而不是把所有的压力和指责,都推向那个最初就想保护她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