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村里分地这事儿,看着简单,真摊到自家头上,谁家都免不了扯皮。尤其这几年三轮延包一推开,不少地方翻旧账、争地权,闹得鸡飞狗跳。其实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土地不是按人头“发福利”,而是以户为单位稳稳地包下去,增人不增地,减人也不减,图的就是个“稳定”两个字。你家添了娃,地不增;老人走了,地也不收;姑娘出嫁了,更不能说赶人就赶人——这些都不是村长一句话的事儿。
要讲清楚这摊事,得从“确权登记”说起。现在全国农村基本都完成了土地确权,红本本一拿,地是谁家的,写得清清楚楚。三轮延包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延,证书不用换,就改个承包截止时间。你想啊,从1997年二轮承包开始算,30年下来到2027年到期,再顺延30年,等于说一块地能稳稳种到2057年,谁还敢轻易动?除非整村动,还得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点头,还得层层报批,哪是随便能改的。
说到外嫁女,这是最常起纠纷的点。有的姑娘嫁出去,婆家那边没给地,娘家还想把她的那份收回去?这事法律明确说了:不行!只要你没在婆家分到地,凭一张“无地证明”,就能保住娘家的承包权,征地补偿也一样拿。哪怕离婚或者丧偶,回了娘家,只要没地,照样得保障。可要是确实在婆家分到了地,那就不能再占两头好处,娘家依法收回也说得过去。关键是,村规民约再硬,也不能大过《农村土地承包法》,靠“祖上传下来”的规矩欺负人,终究是站不住脚的。
新生儿呢?家里添丁进口本来是喜事,可地就这么点,总不能每出生一个就重新丈量一遍吧?所以政策很明白:承包期内不动地,孩子随户共享现有权益。不过也不是完全没出路。村里留的机动地最多不能超过总面积的5%,再加上收回的撂荒地、新垦出来的地,真有需求,可以走程序申请调剂。孩子也可以登记为共有人,以后土地流转收租金、领补贴,一样都少不了他。等将来集体统一调整,还能优先考虑。
老人走了怎么办?只要这一户还有人在,地就继续种,不收回,也不当成遗产分割。承包收益倒是能继承,子女该拿的拿。真要是一户人都不在了,那地就得交回集体,算是回归“公家储备”。不过地上长着的庄稼、林子,或者建的棚屋,这些附着物的补偿,还是归继承人。如果是林地承包,继承人还能接着包,按合同来就行。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进城落户的农民。不少人觉得户口一迁走,地就没了。其实不是这样。是否退出承包地,完全自愿,还得有偿退出,村里不能强制收回。这也是为了让人进城安心,又不至于彻底断了后路。
你发现没有?所有这一切,最终都得回到那三样东西上——确权证、承包合同、村集体公示。哪样缺了,都容易出乱子。万一真有争议,别光在村里吵,得赶紧走法律途径,拖久了更难办。土地这东西,牵一发而动全身,但只要理清了规矩,其实也没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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