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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该案通过“法院主导、律师协助”的高效协同模式,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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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原告某电器城与被告某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2021年,原告根据被告业务人员推介,支付款项订购货物并完成线上下单,后因故未能完成交付,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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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裁判,而是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与实质解纷,积极开展先行调解工作,主动为双方当事人搭建专业、中立的调解平台。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向双方透彻释明法律关系与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将诉求聚焦于务实解决纠纷,并适时提出“以货抵款”的可行性建议,为后续协商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法院搭建的调解框架内,双方代理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专业协助作用。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武在威、王瑞雪(实习)律师与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泽峰律师,充分配合法院的调解思路。他们凭借专业素养,协助各自当事人理性评估方案利弊,并就货物折价、交付时限等具体细节进行了多轮磋商,有效弥合了分歧,推动了共识的达成。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与律师的协助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交付价值相等的多种货物,纠纷得以一次性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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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法院主导”把控方向、搭建平台,与“律师协助”提供专业支持、细化方案,二者有效结合,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继续完善“法院+”模式,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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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丨2455
供稿丨行政庭 崔瑞芳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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