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红头文件只有113字,却精准踩中舆论每一根神经——“以自我为中心,无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无法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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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句定性,把一位执业律师踢出队伍,也把自己送上热搜。

很多人第一次发现:原来律师也会遭遇“社死式”裁员,且比企业更凌厉——没有N+1、没有劳动仲裁缓冲,一张盖了公章的A4纸就能让同行瞬间“社会性死亡”。

但更值得玩味的,是这份文件使用的道德语法。它把“集体”塑造成不容辩驳的终极裁判,把“以自我为中心”定义成原罪,却拒不交代到底触犯了哪条所规、哪部法律。于是,舆论场出现一种奇异的对冲:有人拍手称快,觉得“害群之马”就该清退;也有人嗅到危险:当“集体”成为口袋罪,任何人都可能在下一秒被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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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向来以程序正义为傲,如今却用最不程序的方式“手刃”同伴,本身就是一种讽刺。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辞退或除名必须基于“违法违规执业、违反章程及管理制度或年度考核不称职”,且需报主管机关备案。本创所的红头文件却像一份情绪化的“朋友圈小作文”,只给结论,不给证据,程序正义被集体情绪碾压得粉碎。

更深层的病灶,是行业长期把“人合”误当“家和”。不少律所把师徒制、兄弟情、江湖义气当成核心竞争力,表面上温情脉脉,实则用情感绑架替代制度管理。一旦有人“不听话”,就扣上“破坏团结”的大帽,既省去了解释成本,又震慑了剩余人群——这比KPI考核省事,也比股权回购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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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江湖气越重,法治味越淡。

张XX律师到底做错了什么,外面还是一团迷雾。但确定的是,这份红头文件一出手,被“踢”的不止张律师一个,连律所自己对程序正义的那点敬畏也被一并除名——今天踹别人,明天保不齐就踹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