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服务国家资源战略
保障国家经济发展
——摘自在首届丝路能源矿产资源大会上的致辞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党委书记、会长 葛红林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在全球经济温和复苏与持续绿色转型的关键阶段,能源矿产资源的稳定供应与高效合作,关乎全球产业链安全,也关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本届大会以“丝路”为纽带,聚焦能源矿产资源合作,恰逢其时,意义深远。
砥砺前行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十四五”时期蓬勃发展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十四五”时期,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核心功能不断增强。对内,有力支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和国防军工的高质量发展;对外,有力支撑了与美西方的贸易博奕,展现了战略底气,成为反制的重要筹码。
2025年,我国主要有色金属产量、营业收入、利润再创新高,将分别突破8000万吨、10万亿元和4500亿元,焕发出“传统产业朝阳发展”的生机活力。需要指出的是,根据2025年的碳排放预测,我国铝行业已在2024年提前实现碳达峰。按照国家“双碳”目标要求,提前6年实现碳达峰,这对高能耗的传统产业来说,实属不易。
放眼全球 有色金属行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先行者
作为中国最早“走出去”的行业之一,有色金属行业始终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深度参与全球矿业治理与产业链合作,步伐坚定,成果丰硕。
一是海外投资提质扩容,重大项目落地生根。近年来,一批重大的铜、铝、镍、钴、锂等资源开发项目在海外建成投产;一批铜冶炼、铝加工等产能合作项目成功落地。目前,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的有色金属资源项目已超200个,其中,约40%在非洲、35%在亚洲、16%在南美洲。2025年,行业海外资产20强企业海外总资产达1.3万亿元,海外营业收入达8912亿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64%和59%。其中,中国铝业、紫金矿业、洛阳钼业、中国五矿等4家企业海外资产均超千亿元。
二是权益资源储量攀升,安全保障能力增强。目前,中资企业拥有的境外铜、铝土矿、镍、钴、锂(碳酸锂当量)等关键矿产的权益资源量分别达到1.8亿吨、80亿吨、2200万吨、800万吨和7000万吨,相当于在国内之外再造了一个战略资源“粮仓”。境外权益矿产品供应能力显著提升。例如,境外权益铜产量占国内需求比例已达23%,境外权益铝土矿产量占进口量比例超过60%。
三是民营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出海生力军。目前,有色民营企业在投资规模、营业收入、利润贡献上,均已占据行业“半壁江山”。在境外资源获取方面,民营企业贡献更为突出,掌握的铝土矿、铜、锂、钴、镍资源量占比分别达到54%、25%、85%、73%和55%,为我国多元化资源供应体系构建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面向未来 携手共建安全共赢可持续的“金属丝路”
当前,全球有色金属矿业的战略地位和价值日益凸显,伴随而来的新挑战也日益凸显。比如,地缘博弈加剧、资源民族主义抬头、绿色低碳、负责任采购等要求升级,正重塑全球竞争门槛。虽然为获取国家紧缺的战略资源,存在着风险与挑战,必须审时度势,但我们必须在识别风险中战胜风险,在战胜风险中求得成功。
一是积极开拓海外资源增储上产,减少我国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我国是有色金属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但还不是资源大国,虽然近年来加快了新一轮的找矿和增储上产行动,但还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有的因此还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比如,铜冶炼加工费TC/RC被逼成负值。我们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战略资源保障重要性的认识,增创新条件,鼓励矿业企业“走出去”。当前,特别要增强矿业民企走出去的信心和决心,支持和鼓励他们为国家获取更多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减少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二是加快海外投资保护立法进程,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境外投资运营常面临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和法律监管体系。面对个别国家推行“脱钩断链”、保护主义抬头等挑战,在要求“走出去”企业建立健全风险识别与应对体系的同时,也应响应“走出去”企业的呼声,加快海外投资保护立法进程,将保护机制从“一事一议”的行政应对,升级为“有法可依”的系统性工程,为维护合法的海外利益和人员安全,实现法治化的保驾护航。
三是探索建立海外矿业发展基金,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当前,我国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是以国内运行为主,不少投资人习惯了企业的高速增长,希望“半年扩市场、一年见数字、三五年就上市”。而海外矿业投资,因其投资回报晚、时间长,在基金运作的“募、投、管、退”的首尾两端,操作难度更大。尽管海外矿业发展基金面临的挑战不小,但还是值得探索建立。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我国走向投资强国的必经之路。建议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建立海外矿业发展基金,重点选择“一带一路”沿线、政治相对稳定,我国紧缺的关键矿产资源的民营投资项目,加大对“走出去”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四是要高度重视国别集中风险,积极开拓海外资源新国别。当前,我国境外关键资源供应来源仍相对集中,不同程度地呈现“过于扎堆”的现象。比如,几内亚铝土矿的扎堆开采和大量供给,已经到了必须有所改变的地步。2021—2024年,中国自几内亚单一国家铝土矿进口占比已由51%快速扩大至69%。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过高的国别集中度可能将相互依存转化为单向依赖,易引发东道国政策波动,即使没有地缘政治干扰,也会有地缘经济的干扰。“走出去”的企业要善于开拓新国别,避免跟风式的投资。
五是要与时俱进履行社会责任,系统性地融入海外项目运行。“国之交在于民相亲。”许多中资企业在赞比亚、秘鲁、刚果(金)、几内亚等国修学校、建医院、保护文化遗产,这些举措深得人心,也是中资企业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应尽之责、应有之义。“走出去”企业要乐于和善于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民心相通,要系统地将ESG理念融入海外运营,通过项目带动当地发展,以工业反哺社区,积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与当地社会构建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六是高度重视海外行业自律,坚决防止“内卷外化”。“内卷”是能够防范的,即使出现了,也是有办法的,虽然要付出一些代价。2017—2018年,我国电解铝产业的法治化市场化改革,就是成功案例。目前,仍在不断展现改革红利。种种案例表明,“内卷”大多有一个过程的积累演变,因此,防微杜渐很重要。“走出去”企业置身于海外市场,应高度重视企业沟通与协调,有条件的应搭建行业协会或自律组织,形成彼此遵守的市场规则,防止“内卷外化”。
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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