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未成年人在广场地下通道围殴一名17岁女生,事后竟开直播炫耀,还以6.6元的价格售卖施暴视频。
“你报警也没用,我还没满14岁,警察不能拿我怎么样!”
这句话,是多少校园霸凌受害者最绝望的判决?是多少家长听到后最无奈的现实?又是多少“小霸王”们嚣张跋扈的底气?
2025年,辽宁一名17岁女孩小彤在校外被多名学生围殴霸凌。令人发指的是,霸凌者事后竟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还以6.6元价格在网上售卖打人视频。
同样在今年,青岛一名7岁男孩被同学从两米高看台推下,致多部位受伤。可悲的是,施暴学生不仅没有受到应有惩处,反而在事发五天后,被学校评为“最佳活力少年奖”。直到今年3月,这个奖项才在舆论压力下被撤销。
01 现实的困境
广西苍梧县,一名14岁女孩在宿舍被多名女生轮番殴打。视频里,短短22秒内,她被扇了十七个耳光,被脚踹、抓头发、泼水。
这些案例背后,是一个令人心痛的事实:许多施暴者正是抓住了现行法律的“保护漏洞”。
他们知道,自己未满特定年龄,即便行为恶劣,也可能免于拘留处罚。学校往往以“教育为主”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那个被推下两米高台的7岁男孩,他的施暴同学最初不仅没受到严肃处理,反而拿到了荣誉奖状。学校解释说这是“班主任工作失误”。
霸凌者们的底气从何而来?他们知道,法律有一把“保护伞”,叫做“年龄”。
02 法律的局限与突破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立法初衷是好的,避免未成年人在拘留所中“交叉感染”,帮助他们悔过自新。但现实中,这一规定被部分未成年人钻了空子。
有的孩子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违法,屡教不改;有的实施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霸凌行为,却因年龄而免于拘留。
面对这种情况,社会呼声日益高涨:年龄不应成为违法行为的“免罚金牌”。对那些恶意利用法律保护、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惩戒措施。
03 新法新规新态度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
新法在未成年人处罚方面做出了重要调整:对那些14-16周岁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这意味着,年龄将不再是一张万能保护符。法律将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而不是仅仅根据年龄,来决定是否执行拘留。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评价这一修订“既有严的尺度,又有暖的温度”,既延续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又避免传递“法不责幼”的错误信号。
04 精准打击校园霸凌
新法明确将学生欺凌纳入规范,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这一规定意义重大。过去,校园霸凌往往被视为“学生间的打闹”,由学校内部处理。现在,法律明确将其列为治安管理问题,公安机关有权介入。
新法还规定,学校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学生欺凌的,将被责令改正,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处分。
这改变了以往学校“捂盖子”、“和稀泥”的做法,形成了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的新机制。
05 教育与惩戒的平衡
新法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那些因年龄不够不予治安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将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这意味着,即使不承担行政责任,违法未成年人也不能“一放了之”。他们将接受专门的教育矫治,避免滑向更严重的犯罪。
新法还完善了涉未成年人办案程序,增加规定询问未成年违法者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被决定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还可以申请听证。这些程序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06 环境的净化与保护
新法还将目光投向了校园外的环境。针对实践中有的酒吧、歌厅等经营场所存在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的情况,新法增加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这一规定与对校园霸凌的打击形成内外呼应,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从校内到校外,从行为到环境,新法构建了一个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网络。
陕西榆林,一名16岁男生在校园厕所遭围殴,导致多处受伤,至今不敢返校。他的母亲失去了工作,专门在家照看受创的儿子。转学之路因费用问题坎坷重重。
那些曾经嚣张的“小霸王”,那些曾以为年龄就是免罚金牌的孩子,如今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明年1月1日,当新法正式施行,那句“我还没满14岁”将不再是无往不利的咒语。
法律的天平正在调整,不再偏执于“保护”而忽视“惩戒”。当最后一缕侥幸心理被新法的条文斩断,校园的走廊和角落,能否重归应有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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