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说我之前写传统小说、算是纯文学小说的一点经验。关于这类小说的定义科普就不重复了,网上一搜就知道。
其实我很喜欢看小说和写小说,因为它不说理、只说事只写人。只展示、不直接发表看法意见、也就避免落入“评论说道理”的境地。
我并不喜欢老是发表意见、因为不确定自己说的是否正确或有益,不小心把人带歪了可不好。所以小说里虽然也有道理,但隐藏起来了,每个人读到的、其实都是他自己的看法。
总之就是喜欢小说表达的东西都藏在人事下面,不用直白说出来。这种婉转留白、也是小说魅力的一个主要因素。当然一个小说到底好不好看,还得看语言特色,表达方式之类的。
先来看个我写的样文:(链接要是打不开,就去搜一下《哑巴小剪》,应该就有)
https://mp.weixin.qq.com/s/sPN45WwlFKACfRGUwuR_5w
小说原标题叫《哑巴小剪》,曾经发表在杂志《短篇小说》上,2000字左右。如果投报纸,也可以投小小说栏目。
一般上了1500字,最好是投杂志去了。那时候杂志过稿了之后、还可以再投报纸。我以前给《打工族》写过的一个小说、1500字多一点,后来投报纸的小小说分类也发了出来。
小说重在写人,展示人,去触摸人物的内在或灵魂,以一件事或多件事来展现来表达。《哑巴小剪》这个小说,也是一个跟爱情有关的小说,想要表达的是小人物的艰辛,从外到内的艰辛。
这个小说也不光是写底层小人物的生存问题,还想要表达残疾小人物更艰辛的酸楚爱情。残疾人的爱情毕竟也不同于普通人,就像这个文章里,虽然大芳小芳都同情他,也愿意跟他成为朋友,但嫁给他这事肯定不可能。当时写,也就是觉得这个哑巴不容易,想要表达残疾人即使很努力也得面对心酸处境的现实。
接下来看看这个稿子具体如何成文的。
这个小说人物有原型,也是我身边的人。包括这个小剪的名字,也就是大家这么叫他的。因为这也不是他的真实姓名,索性就直接这么用上了。
整个小说里面很多事是真实的,但也在真实的基础上加上了很多虚构内容。像一二三段就几乎全是真实情形,因为是直接介绍。
四,五段就多了些虚构。描写他理发店的设备以及铁皮桶,棉布带,凳子坐着洗,抓的痛不能说话,都是为表现他理发店的简陋和他听不见的不方便。
接着写女主,用大芳小芳做对比,区分一下她们对他的态度,对比一下她们的性格。大芳性格开朗些,小芳要温和一些,但无论什么样的性格,最终都不会接受小剪,这也是一个戳人的点。
看大芳跟小芳的对话,就能看出她们的态度和性格。大芳直接叫他“寡子”(哑巴的意思)。而小芳不会这样叫,小芳会更尊重他一些。后来的芳爸也不喜欢大家叫他寡子,觉得这是不尊重的表现。
大芳小芳也有原型,哑巴小剪帮她们收快递也是事实。只是这些对话,都经过精简和加工的。真实事件就是小剪开始追大芳,还跟她一起去夜市同她的朋友喝酒吃宵夜,可是后来看大芳有男友(这个其实也是虚构),就生气了不理她了。大芳再让他收快递,他就不回信息了。
再后来小芳跟他联系,包括小芳生日叫他去吃饭也都是真实事件。包括那个男二号,也是有原型的。
再后面就全靠虚构了,为了让虐心虐小剪的程度上升加重,就虚构小芳也跟了男二号压马路谈恋爱。表明即使小芳对待小剪更尊重,也不是喜欢他,只是怜悯同情,越不过世俗、也上升不到爱情婚姻。
后面虚构哑巴为了小芳提议买了躺椅,但是看到她也不喜欢自己时,表现了不满和反击,把躺椅又退掉或是转卖了。
这么细细区分现实跟虚构,是想说初写时,我们若是没法完全驾驭虚构。就找身边的原型,但要在原型事件人物基础上加些东西。这些东西是为了更全面更完整更准确表达你的主题思想,你的用意。
比如这个小说里,要是没有虚构小芳也喜欢了别人的部分,哑巴的心酸爱情路就不够重不够力道。就好像还留下了希望觉得他跟小芳还能有戏一样。
我们知道,写小说若是只写幸福美好的事件,读者未必能一直有耐心看下去。总得有矛盾,冲突,要狠心一点把你的角色弄惨一点,遇到更多的事和困难,受更多的煎熬,然后人物在这个过程中一一去对决,去解决。这样也就自然有了曲折的情节。最后可以来个幸福结局,可以来个成功大团圆,也可以以悲剧方式结尾。
有些写作者会有顾虑,觉得涉及隐私,或是自己的事,不想写出来。或是怕本来是虚构的人,人家也觉得你是在写自己。
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就容易缩手缩脚,没办放开去写。所以得先过这个心理关,先不管别人怎么想,即使你要写个S人放火的小说故事,写的时候也可以自己投身进去,要像真的那样做了一般,才能更有真实感,才能有共鸣和真切的感情在里面。
这些有原型的小说,你开始就揪住一点影子,或是放大,或是浓缩,或是在基础上面加工虚构。你用多少真事,就看你的真实事件部分是不是能为你这个小说要表达的用意服务。若不能的,就不要。能的,就拿来继续加工。
当然,也可以完全靠虚构手法去写。比如看新闻,就可以完全虚构新闻事件,只是变换写作方式。把陈述事件的东西变得更艺术,这就是语言表达方式的不同,也有事件前后顺序安排的技巧,再加入情感因素在里面。
我有个小小说,就是看了一则新闻。新闻里说有个小伙子最近发现一直有人跟踪他,弄得他很不安,以为有什么仇家,后来搞清楚是他丈母娘,是为了看看他人品是不是可靠。
我将这个拿来加工成短文了,这个呢、其实看着说是虚构的,其实也算是有原型,只是原型不是我们生活中的,而是新闻中的,但那也是真实生活中的事。
所以你们要是不想涉及到个人生活里的人,就去打新闻事件的主意。最好是一开始就想好,要借这个人物或事件来表达一个什么用意。这个用意藏在你写的小说下面,主题走向不变的情况下去写事写人。
具体写的过程中,要涉及细节,对话,语言,这些就得靠自己的感觉和文字功底了。小说呢,就注重一个味道,把要表达的味道恰好地表达出来,有点嚼头有点意味深长自然最好。
比如《哑巴小剪》里最后一句:“小剪扭过头,小剪不知道,小剪听不见。”写小剪不高兴,小剪难过,但不直接写,写他扭过头假装不知道,其实可能是真的不明白小芳的用意,因为他也是真的听不到。这里是强调他“听不见”的悲哀,也是提升他不想再知道的心凉感受。
有时候,这样的写法是刻意的,有时候也是无意的,觉得这样去表达可能会更好。这个感觉有时候是不经意就出来了的,所以我经常对一些初学者说,你去开个头,然后试着往下写,写着写着可能有感觉了,语言味道也就出来了。
这就类似大家说的灵感,不是说等你有灵感了才写,而是写着写着激发出来了新的灵感。找到感觉了,就得心应手了。天天等灵感,是很难的。因为有时有一点灵感,一晃就可能跑了溜掉了。
所以有时候也要由着自己发挥一些东西,这也是我不爱写大纲和列小标题的原因。当然,长篇除外,那个要是没有个底,可能写着就跑偏了,再扭的工程就大了。
但是几千字的短篇,就不一定要先把架子搭好再往里套,我写三五千的小说故事都是想到哪写到哪,当然也有可能就写砸了,或是写一半实在下不去了。但大部分都是激发了新的东西,是一开始完全想不到的东西。
总的来说,小说既然着重写人,就要把人物性格刻画得深一些,也要把每个主要角色的性格表现区分开来,让人看完这个小说后,对主要人物有个基本的性格印象。
经常有人问小说跟故事的区别,这个总结起来,都知道的一个区别就是故事重在说事,小说重在写人。因此你想要写一个小说前,觉得没有题材没有下手的地方时,就把你身边的、印象里的人过滤一下,找出一个你觉得有写头的人来。
比如这个人的性格与众不同,或是做过什么与众不同的事,有一点与众不同的苗头,就可以开始写,写的过程适当加以虚构,放大,让人物更典型。
人物特征明显,就会有画面感,就好像读完小说就认识了这个人一样。但最好又不要直接写他高大,或是英俊之类的。所以写的时候,是以事件,心理,对话等方面来展现表现这个人的。
写之前,首先我们要想到能写的、或是觉得这个人或这个事有点写头、有点挖掘的意义。你可以现在就想想你身边,有没有让你觉得不同的人。不用想太多不同,有一点与大家不一样的地方,或是做过什么有印象的事就行。反正我们写时,也是需要用现实和虚构相糅合加工的。
你想活生生拿一个完整的真实事件来写,也是可以写的,但是容易变成流水帐,也容没有轻重点之分,容易掺进些与主题无关的。还有可能明明是个真事,却因为照实写变假了。
因此得注意在写身边真人时,要注意选择哪一点去写,或哪几点去写。适当的虚构,适当的真实。不然就成了眉毛胡子一把抓,也容易显得啰嗦,或是表达的用意不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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