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1月14日晚间,振芯科技(300101)发布公告,因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信息违反信披规定,该公司及5名相关责任人于当天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同一天,深交所也因同一事由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监管函。
《警示函》指出,经查,振芯科技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控股股东可能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信息,违反“公平原则”,损害投资者公平知情权,且上述信息披露违反“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公司董事长谢俊、董事徐进、董事柏杰在发布信息上署名,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国勇、董事会秘书陈思莉在公司审批流程中签字同意。上述情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规定,谢俊、徐进、柏杰、杨国勇、陈思莉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对该公司及谢俊、徐进、柏杰、杨国勇、陈思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交所在对该公司出具的《监管函》中指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相关人员的行为亦属违规,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振芯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资料显示,振芯科技主营业务为高性能集成电路板块、北斗导航综合应用板块、机器感知与智能化、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历年财报显示,振芯科技的业绩已连续两年下滑。2023年至2024年,该公司的净利增长率分别为-75.81%和-44.91%。这两年,该公司的净利分别为7260.27万元和4000.01万元,较2022年的净利3亿元相去甚远。
该公司2025年三季报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6亿元,同比增长30.56%;归母净利润9277.7万元,同比增长30.79%;扣非净利润7445.89万元,同比增长44.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5.88万元,同比下降38.42%。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