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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香门店 (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1月15日讯 近日,北京南城香餐饮有限公司第七十四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即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未披露详细的违法时间、地点和具体行为细节。但根据现有信息,此类违规往往涉及食品变质、掺假或感官异常等问题,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参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北京南城香餐饮有限公司第七十四分公司作出以下处罚: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1000元。
据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南城香餐饮有限公司第七十四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负责人为汪伟,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广源小区西区7号楼1层102号,该地址对应“南城香(达官营店)”。
总公司北京南城香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汪伟,是一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餐饮服务企业。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餐饮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和食品销售,目前在北京拥有149家在业分支机构。(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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