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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百吨王”治理力度,有效防范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
《细则》明确,举报对象主要包括三类:
车货总质量超100吨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未按规定办理超限通行证或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行驶的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大件运输车辆;
违法装载放行 “百吨王” 出场出站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公众可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以及信函、来访或其他相关部门移交等方式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车辆号牌及特征、违法时间、地点等有效线索,可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根据《细则》,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罚后,举报人最低可获3000元奖励。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多人举报同一事项仅奖励最先举报人。
《细则》强调,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严禁泄露身份信息。该细则的实施将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构筑道路安全人民防线,切实保护公路桥梁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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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大河网
编辑 :齐畅
审核:王淼
监制:赵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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