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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语春风

迎丙午李啸吉语书法小品邀请展

展览时间

2026.01.12—02.12

展览地点

九华美术馆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77号九华饭店一楼)

南京九华美术馆

南京苍润斋

协办单位

南京莱斯文化

荷香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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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啸,1967年6月出生于江苏沭阳,现任江苏省书法院院长。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楷书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中国沧浪书社社员,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是江苏省首批紫金文化艺术英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艺术家、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江苏省“333”工程学科带头人。被评为“江苏2018年十大中华文化人物”。一级美术师。兰亭奖、全国奖评委。

获奖、入展:书法作品获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林散之书法双年展――“林散之奖”,中国江南文化节――“翁同和书法奖”,世界华人中国书画艺术精品大展优秀奖,全国第二届行草书大展铜奖,中国书协主办“中国书坛兰亭雅集42人展”,中国美术馆第二届当代书法名家提名展,“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30周年会员优秀作品展”,中国书协主办全国首届“三名工程(名家、名篇、名作)”,以及全国展、中青展、行书展、草书展、正书展等专业展览100多次,获奖10余次。担任兰亭奖、全国展评委。

论文、专著:文章见诸《中国书法》《书法报》《书法导报》《中国书法报》《书法》《书法赏评》《书与画》《书画艺术》《南京大学学报》等刊物。“语文新课标准读本”——《李啸书法艺术欣赏·古诗导读》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12年)。出版作品集《李啸书法艺术》《腕底清风――李啸书法作品集》《李啸楷书册页》《中国当代书法名家·李啸卷》《中国当代实力派书家李啸研究》《中国60年代代表性书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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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啸书法解读

李啸的书法诸体兼擅,尤以小楷、行草书的创造性、高品位,在当代可谓成就杰出。

他的小字楷书,以师承北朝墓志中简约的笔法、多变的笔势、豁朗的布白、奇逸的体态为主干,兼取钟繇横向宽舒雍容的气度,王羲之、王献之纵向修长清通的风姿,并以些许隶书波磔的笔法增添飘洒优游的意味。从而以碑帖兼容、取法宽泛、融合浑然为内质,创作出质妍并茂、体势峻拔、气息清脱、韵致醇雅的自家风范。他那小楷之所以能标立高格,还在于他对小楷的形体虽小,但要小中见大等艺理的深透认知。因此,他用笔力避繁缛、务求简约,甚至笔画的细节也有所省略;点画宁短勿长、不求平直;点画之间宁让勿粘。尤其在形体的构成中,他以夸张的手法,使攲正、收展、虚实、动静等各个矛盾着的情势,由强烈的对立转化为和合相依。以上诸多因素互为作用,使形体甚小的小楷书生发出了体势开豁、气局宏阔、气象博大的艺术效应。小楷在当代已退出实用舞台的状况下,他以自己的艺术理念、情思和手段追求小楷的创变与出新,并力排密实、刻板,远离单调、平庸,这对拓展小楷艺术的表现力,维持小楷艺术的生命力有着现实而长远的意义。至于他那方寸以上的楷书,与其所作小楷的法理相通,这是出自一人之手的必然。但也有显然不同之处,这就是在体制上汲取唐代褚遂良楷书严整中笔势灵动,宽舒中神凝气畅的特点,加之采用北朝楷书中刚强厚重的方笔技法及注入行书爽快率意的用笔情味,于是形成了既宽展丰厚又生动流便的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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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行书,以王羲之、米芾、董其昌等为师范,以风格清灵为概要。他的草书,以王羲之、怀素、董其昌的风范为归向,以风格畅逸为主导。他师承古典行书、草书,注重遗貌取神、探求法则、领会意趣,从而朝着纳古法于新意之中,生新法于古意之外的创作趋向进展。笔者认为,他将行、草两种书体整合成篇的行草作品,具有开辟新境的意义。他充分调动行、草书多变性的活质,在行书的构成部件中引入草书笔法,使行书更加活泼,并与草书使转、引带的笔法、笔情、笔意、笔势应接及变通,从而凸显出在草书引领下的行草联动成篇的崭新格局。他的行草书以草法居多,且意气轩昂,正是其以写草书的心怀,体现情的注入、气的流动、神的交融、韵的生发的结果。又因他的行草书走笔之际一任自然、变化多端,使得清丽、潇洒、率真、宕逸等多种风情随心而出,从而显现出他那境由心造、和而不同、异彩纷呈的创作能力。特别是他在师承东晋以来行草规范的基础上,在行草的血脉融汇、意气勃然等方面创出了特色、开辟了新境。从而对当代行草书的创作与发展,起到了推进的作用。

文/尉天池

(作者为中国书协顾问、江苏省书协名誉主席、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2014年6月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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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我”

书法是心灵的艺术。汉代扬雄在《法言》中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宋代朱长文评颜真卿书“鲁公可谓忠烈之臣也。”足见书法反映人的心灵和人品。“书者,如也。”(许慎)“书”要如我们心中对物象的把握和理解,其本意是通过仰观俯察将自然万物的生命形态抽象化。故而张怀瓘说书法是“囊括万殊,裁成一相。”书法中的抽象美,在于将自然万象的意态升华,表达为书法艺术精神特质。在我们经历的人生中,有很多人影响过我们,也有很多事物影响过我们。在我们的艺术人生、书法人生中亦是如此。但是无论是学习还是创作,“我”永远是主体。当代的书法创作者一般都会经历“写他”“写古”“写展”“写我”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我”都有不同的存在。在任何阶段,作为艺术家都应该保持独立的思考能力,才不会迷失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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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承中的“我”

师承、师法,就是通过“师”,获得鲜活的笔法。而这种鲜活,其中有师对古人笔法的“活”化,更有师的“鲜”明的个人习惯。这种活化,会让我们打通与古人的交流,获得一定的法。而师的这种鲜明的个人习惯,或将伴随我们一生。这种影响是深刻的,只是对每个人程度不同。作为“我”应该既“近”师,又“远”师。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还要加上一句:吾亦爱真“我”。在中国哲学史论上,对经书的解读态度有两种:一是“六经注我”,二是“我注六经”。通常来讲,“我注六经”是以六经为主体,“我”的任务是千方百计准确解读经典的本意,而不允许有偏离或附会。致力于训诂字义名物、论释典章制度的古文经学为此派代表。后面我要讲到的“写他”“写古”可以看作是对古典书法学习路径的方法,师承中的“我”要重在继承与汲取精华。董其昌云:“学书不从临古入,终入恶道。”王澍在《论书剩语》说:“临古须是无我,一有我,只是己意,必不能与古人消息。”这里讲的“无我”也是辩证的,如同走别人走过的足迹,终究用的还是“我”的脚。学习书法的捷径,就是临摹。但是初学者很难从平面的字迹或碑刻中悟到立体书写的动作,因为每个人的悟性各不相同,所以学习书法自古就重师承,无论钟张羲献、颜柳欧赵、还是苏黄米蔡,莫不如此,正如张怀瓘《玉堂禁经》所言:“夫人工书,须从师授。”故而,这个阶段的“我”尤其要以“师”为鉴,学习学书方法,弄懂古人笔法,方可登堂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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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古中的“我”

师古、临古、学古、入古,是学习书法的不二法门。与古人关系近一点,水平就高一点,我曾在讲课时调侃:宁与古人摸爬滚打,不与今人耳鬓厮磨。然而师古的终极目的,是为了食古、化古,化古为“我”,这种“化”的过程,可能是漫长的,但这是一个蜕变的过程,是实现“我”的价值过程,极其重要。在师古中找寻属于自己的风格与审美,通过化古实现“我”的重塑。苏东坡尝言:“天下几人学杜甫,谁得其皮与其骨。”黄庭坚也有“世人但学兰亭面,欲换凡骨无金丹。”他们都讲到了在师古过程中的“我”,要得艺术之精粹,是异常艰难的,虽然艰难也有方法,如董其昌《论书》说:“禅家云,参活句不参死句。书有笔法、墨法,惟晋唐人真迹具足三昧。其镌石锓版流传于世者,所谓死句也。学书者既从真迹得其用笔、用墨之法,然后临仿古帖,即死句亦活。”董其昌以“参活句”为前提,将古代书法经典以笔法、墨法统摄,从而使“死句亦活”,是非常高级的。他在《容台集》中的“临帖如骤遇异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头面,而当观其举止笑语精神流露处。”是学书者的共鸣。师古中的“我”要体现出人的主体性,追古不迷古,创新不贪新。故而徐渭认为“凡临摹直寄兴耳,铢而较,寸而合,岂真我面目哉?临摹《兰亭》本者多矣,然时时露己笔意者,始称高手。”师古主体中的“我”,不完全是被动地接纳,而是更有创造性地发挥。这就是“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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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展览中的“我”

当代的书法创作者,不可避免地要参加各种类型的展览,尤其是书法新人要通过参加专业展览来提升自我、实现价值。“我”在展览中的意义就更加凸显为继承古典书法技法之后的自我创作,借此反映个人的审美创造。与“我注六经”相对的是“六经注我”,这个是以“我”为主体,“六经”不过是“我”在阐发自己的思想时作为注脚使用的经典,而不在乎文本的原意所在,讲究微言大义的今文经学为此代表。故而,“写展”就应该凸显“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那么,在展览创作中“我”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孙过庭言:“变穷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无间心手,忘怀楷则,自可背羲、献而无失,违钟、张而尚工。”要达到离开王羲之、王献之而不会失误,违背钟繇、张芝也能工妙,真正达到心手双畅的地步。米芾也说:“壮岁未能立家,人谓吾书为集古字,盖取诸长处,总而言之,既老始自成家,人见之,不知以何为祖。”这是米芾对他自己的入帖出帖,博采众长,自成一家的夫子自道。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展览的功利性、展厅效应、评审机制等因素的牵引和制约,会对书法创作者的创作实践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创作中更多地会对外在形式更加注重,其中包含书风、字形、墨色、章法、构成、色彩、装饰等各种应用与变化,从而影响创作者的正常创作心理。这时候展览创作中的“我”,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是处于“写展”之中,“展”后当及时抽身离开,找回自我,回归正常创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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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作中的“我”

艺术创作中没有了“我”,作品就没有了灵魂。在书法创作实践中,永远是以“我”为中心的。这时候的“我”,可能是古中有我,我中有古,还有可能我中有师。但是“我”的精神完全灌注于整个书写过程。正如王澍所说:“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后复可以为人。”书法创作,就是我书写“我”心,写出真我才是“我”。所谓书者人也,书为心画,书即我,我即风格。一书一人,一书一我。创作,既是每个“我”的艺术实践,更是我“人”的实现,此时我们对“书如其人”才能有更深切的体悟。刘熙载在《艺概》中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如其人而已。”很多人理解为书品即人品这一层面。其实,“书如其人”作为中国书法中的重要命题,被赋予了道德色彩,也是肯定“我”的主体性。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这样称张旭:“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张旭在书法创作中有着极其丰富的情感体验,他以草书为“兴”,将“我”的主体性意义在草书创作中升华。书法的创作不仅是单纯的技法,而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现,包含创作者的生活经验、才学、才情、思想情感等等,以情感驱动艺术的创造。所以,我们看到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说:“书道妙在性情,能在形制。然性情得于心而难名。”书法创作的难点在于“我”的主体性情感赋予,同时又要具有赋予作品情感的技法支撑,所以陆游说:“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形而上的书法需要创作者的技道双进,也需要德艺双馨,方能“书因人贵”,人书合一。书中有“我”。在书法学习和创作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我”的主体性,创作者要将自己的情感融入书法作品创作中,体现审美价值和时代精神。

文/李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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