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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日

栖霞市公安局桃村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

网民“占**”在某短视频平台

发布视频并配文虚假信息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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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谣言视频发布后

引发网民关注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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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

网民“占**”身份系王某

其为博取流量

故意发布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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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

依法将王某传唤到案

该对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

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 前

违法嫌疑人王某(男,42岁)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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