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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文发表于《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第17—25页。微信版已略去注释、参考文献等信息,正式版本请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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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纂修考

白丽萍

摘 要: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全面翔实地记录了明初近三百名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具有宝贵的文献价值。人物传记的史料来源十分广泛,涉及墓志碑文、官修史籍及时人著述等,史官对传记史料做了全面加工整合。人物传记基本遵循了据实直录的编纂原则,在涉及帝王形象的书写时,注重维护朱元璋圣君形象,虽然存在个别重要人物事迹故意漏收,以及某些传记与实录纪事内容重复、文本抄写讹误等问题,但仍然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关键词:《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史料来源;纂修过程

《明太祖实录》是一部全面记录明初洪武一朝朝政的官修编年体史书。该书于具体年月之下,翔实地载录了元末明初近三百名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内容十分丰富,总计十万余字,占《明太祖实录》总篇幅的1/10,具有珍贵的文献价值。学人在利用实录人物传记资料探讨考察明史方面用力颇多,然而对传记的生成和纂修过程考察较少。本文试从《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的史料来源、编纂原则及主旨、记载得失三方面详细辨析,以期深化对《明太祖实录》纂修活动的认识。

一、史料来源及处理方法

(一)史料来源

留存至今的明代早期历史档案极少,但与存世史料比对,可大致厘清《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的史料来源。

1.墓志碑文

墓碑文记录于墓主去世后不久,全面记载墓主的家世背景、仕途履历、交游情况,是实录传记编写的可靠依据。《明太祖实录》传记收录的近三百个人中,存世可考的传主墓碑文共有六十篇。一一比对可知,《明太祖实录》部分人物传记直接来源于传主的墓志碑文。如洪武初,孔子的五十五世孙孔克坚去世,孔克坚之子孔希学请翰林院学士宋濂撰写《孔公神道碑》。与《明太祖实录·孔克坚传》加以对比,可知二文关系极为密切(详见表1)。

表1 《明太祖实录·孔克坚传》与《孔公神道碑》文本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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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可见,二文内容基本一致,实录的传记只在碑铭基础上稍作调整。如二文对孔克坚的称谓记载不同,碑文使用“公”“薨”字样,实录传文表述更客观,称作“克坚”“卒”;实录传文还删减了碑铭的若干内容,省去“它钱物称是”“以六月十三日葬于孔林”等。

宋濂在明初担任翰林院学士,曾为多位洪武开国人物撰写墓碑文,如为元朝降将李思齐撰《故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李公权厝志》,此文也是《明太祖实录·李思齐传》的史源。《李公权厝志》载:“得疾而还,宠劳备至。遣医官络绎治疗,且幸其第视之。寻赐新第一区,官其子世昌怀远将军同知金吾右卫指挥使司事,甥郑玉武略将军羽林卫镇抚,以慰其心。”《明太祖实录》的《李思齐传》同样记有:“行次代县,得疾。还京师,赐第一区,授其子世昌金吾右卫指挥同知,甥郑玉羽林卫镇抚。”而《李思齐传》也并未全盘照搬圹志原文。在记载“李思齐降明”一事时,《李公权厝志》委婉记述李思齐降明的过程:“当是时,元政愈乱,公度不可为。……公驻军临洮,遂帅士马数万来归。”据此,宋濂记述李思齐积极降明,但《李思齐传》记:“及王师入关,思齐退走凤翔,又走临洮。大将军徐达分遣都督冯宗异取临洮,思齐遂率众降。”可见,李思齐是在明军的追击下多次逃跑,最终不得已而降。实录更真实地记录了李思齐的来降过程。

将《明太祖实录》传记与相应传主的墓志碑文一一比对,可知传记依据传主墓碑而成者有26篇。除3篇是由文人私纂外,其余23篇皆为奉朱元璋御旨写成,其编纂者多为洪武朝翰林官如宋濂、王祎、苏伯衡、刘三吾、吴伯宗等,以宋濂所撰最多。《鄂国公常遇春神道碑》是开国大将常遇春的墓碑文,文中记述明太祖的敕令,“朕今手录战伐次第以授尔,尚为文勒诸丰碑,以著王之功于无穷”,可知是朱元璋自撰常遇春的攻伐经历,命翰林官员作文章勒于碑铭。由于官修神道碑是经朱元璋认可的人物行实,因而永乐初编写这些人物传记时大多参照原文而成。当然,也有一些文臣传记的史源是来自私人之手,如石光霁作《石门先生行状》、黄伯生作《诚意伯刘公行状》等。

2.官修史籍

《明太祖实录》二修本的《进实录表》中揭示了实录的撰写依据:“发兰台记注之书,而征之以藩邸之副。䌷金滕石室之秘,又考于世家之藏。”其中“兰台记注”和“金滕石室”皆指国家藏书之处。《洪武起居注》《时政记》《钦录簿》及《大明日历》等当是其中收藏的重要典籍。实录的人物传记当参考了起居注、钦录簿等官藏原始档案。

由宋濂等人奉敕编纂的《元史》,亦是《明太祖实录》记载元末历史的史源之一。如《明太祖实录·方国珍传》中关于元朝官员泰不花的记载,即参考了《元史·泰不花传》。方国珍是元末起兵较早的武装组织领袖,他主要活动在福建沿海一带。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元台州路达鲁花赤泰不花奉命讨伐方国珍,双方在福建沿海交战,泰不花最终战死。《元史·泰不花传》中详述这一事件:“十二年,朝廷征徐州,命江浙省臣募舟师守大江,国珍怀疑,复入海以叛。泰不花自分以死报国,发兵扼黄岩之澄江……泰不花率部众张受降旗乘潮而前,船触沙不能行,……即前搏贼船,射死五人……贼攒槊刺之,中颈死,犹植立不仆。”《方国珍传》记作:“十二年,元兵征徐州,命江浙省臣募舟师守大江。国珍怀疑,复入海以叛。乃命台州路达鲁花赤泰不花讨之。泰不花率舟师与战,众溃。泰不花自分必死,即前薄国珍船,手刃数人,遂为所杀。”比较来看,《泰不花传》记述事件翔实,而《方国珍传》对泰不花的记载则较为简略,将原文“射死五人”改作“手刃数人”,原文“中颈死”简写作“遂为所杀”,可见《明太祖实录·方国珍传》与《元史·泰不花传》的文本传承关系。

3.时人著述

《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除了直接来源于传主的墓志碑文、官修史籍外,同时还对洪武时人著述有所征引。例如《明太祖实录·刘基传》的史源来自黄伯生《故诚意伯刘公行状》,《明太祖实录·桂彦良传》的史源出自王景《皇明故通奉大夫晋相府右傅桂公墓志铭》,皆是从时人著述中来。此外,《明太祖实录》还广泛参考了明初笔记,如刘辰《国初事迹》亦是《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的史料来源。元至正年间,朱元璋攻下婺州,金华人刘辰主动降附,后担任浙东左丞李文忠的幕僚。永乐初,刘辰以“知国初事”被李文忠之子李景隆推荐,参与纂修《明太祖实录》。刘辰《国初事迹》卷首即载“北京行部左侍郎臣刘辰今将太祖高皇帝国初事迹开写进呈”,《四库全书总目》亦称“盖即修实录时所进事略草本也”。可知该书是《明太祖实录》的史源之一。

(二)对史料的处理方法

对比传记与存世史料,可以进一步窥探《明太祖实录》人物传对史料的处理方法。

1.加工剪裁

墓碑文是对墓主的家世情况、仕履经历、交友婚配等全方位的记载,实录作为以帝王活动为核心的国家史书,在参考墓碑文的基础上,对于传主的家世、交游等情况做了剪裁,使得传记详略适当。如宋濂《鹰洋卫亲军指挥使司于君墓志铭》详细介绍于氏先祖的情况:“惟于氏远有世序,多以文学为业,族居南康之都昌……”《明太祖实录·于光传》将这部分全部略去不载。《明太祖实录》中《赵德胜传》与《追封梁国公赵公神道碑铭》比较,碑文中记赵德胜经历:“公世为良农家,状貌魁伟,有膂力,尤能马上运槊,捷疾如飞,人不敢猝近。岁壬辰,江淮俶扰,州县简拔枭锐为义兵,奇公勇悍,选为队长。公年甫二十有八,帅众接战,必操蝥弧以争先,蹈汤赴火有不暇恤,敌人望而畏之。然栖栖在下列……”传文则对墓志做了剪裁,称:“德胜,临濠人。状貌魁伟,膂力绝人。善用槊,人称黑赵。岁壬辰江淮兵起,推德胜为队长。时年二十八。岁乙未,乃挺身诣和州来归……”不难发现,史官对史料的剪裁加工,使得传记记载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2.订讹补阙

明代学者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也提到:“倘一时军门奏报不实,或史局传闻失真,专赖纂修官博采舆论,奏闻改正,庶为实录。”在编纂实录传记时,史官做了鉴别史料真伪的工作,试图将真实可信的史料记录下来。传主的墓碑文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作文受谢,自晋宋以来有之”。宋濂曾在一篇奉旨纂修的神道碑中记:“臣濂奉敕撰神道之碑,稽诸天理之正,察乎人心之公,不敢用昔人墓志常法。”其“昔人墓志常法”就是“谀墓”之意。《明太祖实录》收录传记时,很注意纠正碑传之弊,如实记载人物事迹。如邓愈是明朝开国功臣,邓愈去世后,由朱梦炎奉敕撰写《卫国邓公武顺王神道碑》。其中邓愈镇守江西一事,神道碑中写作:“车驾至南昌,有旨授王江西行省参知政事,留镇之,时壬寅正月四日也。癸卯夏四月……”碑文仅记述邓愈受命镇守江西,其间发生的康泰叛变、邓愈逃跑等事件,碑文讳而不记。《邓愈传》是据朱梦炎所作神道碑而成,但对邓愈逃跑事件做了增补,写作:“壬寅,授愈江西行省参知政事,留镇之。降将祝宗康泰反,愈奔金陵,命徐达平之,愈复守洪都。”《邓愈传》如实记述了“降将祝宗康泰反,愈奔金陵”这一事件。可知,实录编纂过程中并未全盘照搬碑传原文,而是开展了大量史实考订工作,以保证传记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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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北镇庙功臣壁画中的邓愈(图片来源于网络)

3.修饰润色

《刘基传》收录了一篇朱元璋的“御制诏书”,与《诚意伯刘先生文集》所载有所不同。《诚意伯刘先生文集》收录诏书的本来面貌,写作“尔刘基括苍之士,少有英名,海内闻之。及元末群雄鼎峙,熟辨真伪者谁……”,此诏书由朱元璋亲撰,尚存口语色彩,文字质朴。而《刘基传》显然对此诏书做了润饰加工,改作:“尔括苍奇士,英才伟器,海内知闻。方元季世,群雄竞起,孰辨雌雄。”诏书的口语表述被改成书面体,不整齐的句式皆改为整齐划一的四字句,表述变得文雅整齐。史官通过将口语体诏书加工润色,将明太祖塑造成博学多才之君,进而美化明太祖的圣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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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孝陵景区(图片来自南京市钟山陵园管理局官网)

二、编纂原则及编纂主旨

《明太祖实录》传记的史源众多,广泛利用了原始文献,如墓志碑文、官修档案、时人著述等,这一编纂经验为洪武以后实录所继承,为实录文本的原始性和真实性提供了可靠依据。从人物传记的记载看,实录传记基本遵循据实直录的编纂原则,由于其记载的统治集团核心人物与朱元璋关系密切,书写中也时时注意维护朱元璋的圣君形象。

(一)编纂原则

《明太祖实录》中人物卒时记录精确、人物事迹记载真实、人物行实评价比较客观,彰显了“据实直录”的编纂原则。

第一,精确记录人物卒时。实录中记载章溢卒时为“洪武二年五月辛酉日”,而《章公神道碑铭》记作“洪武二年夏某月某日”,远不如实录精准。再如,实录中记曾鲁卒时为“洪武五年十二月壬辰”,这与《曾公神道碑铭》中“十又二月辛卯,归舟至南昌……壬辰,次石岐潭,果敛衽而卒”相合。曾有学者将《明功臣袭封底簿》《皇明功臣封爵考》与《明实录》的记载作对比,以洪武实录所记人物为例,《明功臣袭封底簿》《皇明功臣封爵考》阙载,而实录明确记载功臣卒时的有吴复、常茂及傅友德;实录中明确记载了康铎和薛显二人卒时,前文提及二书则皆未记载。

第二,如实记载人物事迹。实录是古代中国史学记载与编纂的最高要求,可信度是实录的灵魂。清初学者万斯同曾说:“盖实录者,直载其事与言,而无所增饰者也。因其世而考其事,核其言而平心察之,则其人之本末十得其八九矣。”如《汤和传》中记,“和在诸将中号刚勇善战,其守常州也,与士诚接境,士诚日遣游说,啖以子女玉帛。和一无所动,巡守严密,使内奸不出,外奸不入。东藩无事,我实得以从容西平荆楚,和有力焉。然性颇嗜酒,语言少检,尝醉谓部下曰:‘吾居常州,如卧屋脊上,左转则在东,右转则在西’。言东则张士诚也”,形象地将汤和恃功而骄的情形展示出来,而这一内容不见于方孝孺所撰《东瓯王神道碑》。朱元璋撰《纪非录》,警戒子孙切勿违法乱纪,其中记载鲁王“不思保身,恣为淫亵,服食龙虎固真等丹、兔丝子无比山药等丸,燥毒致死”。《明太祖实录·鲁王传》对此毫无隐讳,称:“年十五之国。服金石药致毒伤目,至是疾作而薨。”再如,宋讷担任洪武朝国子祭酒,《宋讷传》记“颇以年老怠事,尝寒,附火,火燎胁下衣,至肤始觉”,对其因寒附火至被火灼肤的窘状也如实记载下来。

第三,客观评价人物行实。《明实录》凡例规定传记的编纂宗旨“盖见其行实善恶,务合公论”,《明太祖实录》人物传基本做到了。《方国珍传》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方氏失败的原因,其文称:“国珍与兄弟俱不知书,时佐其谋议者,同邑刘仁本、张本仁、郑永思、永嘉丘楠辈。惟丘楠颇廉慎,余皆由州县胥吏进用,贪贿营私,无深虑远略。其兄弟子侄分治二郡,政刑租赋率任意为轻重。侄明善居温,颇循法度,而兄国璋弟国瑛居台惟以买田造舟殖货为富家计。”对方氏失败的原因分析透彻,深得明代万历时焦竑的认可,故焦竑在《国朝献徵录》中未采纳宋濂《方公神道碑》,而是选取了《明太祖实录》中《方国珍传》的内容。对开国功臣的功过,《明太祖实录》亦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如《朱亮祖传》载:“亮祖性刚勇,善骑射,所至奋不顾身,故能成佐运功。然寡学术,所为多非礼。”既记其功,又不掩其过。《华高传》中记,“高为人性怯,尝命从征,或称病不行,或以不娴熟水战辞,或以无子为请。又颇以不廉闻”,对华高怯懦畏战的表现也做了如实记载。

(二)编纂主旨

《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中与朱元璋形象相关的人和事都做了改写、删减和美化。朱元璋出身低微,个性残暴,曾臣服龙凤政权,在战争阶段和治国理政中存在诸多决策失误和治理不当之举,然实录传记中将与朱元璋形象相关的史实皆做了改写加工。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元朝派张昶招降朱元璋的吴王政权,实录中的《张昶传》将“张昶招降”的情节隐没。明初人刘辰的《国初事迹》中记:“元朝遣户部尚书张昶、郎中马合谋……专宣诰书。……太祖怒曰:‘元朝不达世变,尚敢遣人扇我民,将出废之。’昶无一言……数日后,太祖谓刘基宋濂曰:‘元朝送一大贤人与我。尔等可与之议。’及出,乃张昶也。”朱元璋吴政权时期,元朝派遣张昶等人来宣布诰命,朱元璋无意与元朝合作,将马合谋等杀死,因张昶有才而留用。实录《张昶传》又将此事件情节做了大量删减,作:“以奉使来。上与语,初默然。后见其才敏,留用之。”传记删掉了元朝招降的重要史实,目的就在于始终维护朱元璋的神圣形象。朱元璋以残暴的方式对待开国功臣的行为,实录隐没了事实真相。如朱元璋自撰《永嘉侯圹志》,记录开国功臣朱亮祖被朱元璋鞭死一事,“使镇岭南,作为擅专,贪取尤重。归责不服。朕怒而鞭之,不期父子俱亡”。而《明太祖实录》中《朱亮祖传》却称“上以亮祖功臣,但罢职。令居江宁县之安德乡,未几以病卒”。实录为了突出朱元璋的美好形象,传记的编写还采用移花接木法,把他人的嘉言善行替改成朱元璋所为。如《明太祖实录》的《刘基传》载:“杨宪等欲乱政,乃使人上书称颂功德,劝上及时为娱乐。上以示基,且曰:‘是欲为赵高也’,基曰:‘诚如圣见’。”张昶和杨宪向朱元璋歌功颂德,劝说他及时行乐,朱元璋批评他们是想当欺骗秦二世的赵高。此言实出自刘基之口。黄伯生《诚意伯刘公行状》记作:“张士诚平后,张昶欲乱政,乃使人上书,称颂功德,劝上宜及时为娱乐。上以示公,公曰:‘是欲为赵高也’,上颔之。”通过此文,可知刘基敏锐察觉到张昶的谋逆不轨,劝告明太祖要警惕,但实录为了彰显明太祖的智谋,却将刘基的话记为出自朱元璋之口。

三、文献价值与存在的不足

(一)文献价值

明人王世贞评价实录称“其叙典章述文献,不可废也”,其中“典章”指的是实录中记载的典章制度;“文献”中的“文”指“文章”,“献”指“贤者”,此处指的是实录中对本朝人物事迹的记载。汪由敦曾在清初参与编纂明史,在《答明史馆某论史事书》中说:“实录(注:指《明实录》)编年系日,事迹厘然,虽是非褒贬不足为凭,而一人之出处,及所建之言,所任之事,首尾具在,明白无疑。”由此可见,《明太祖实录》的人物传记也具有这样的文献价值。

其一,表现为丰富的史料价值。《明太祖实录》成书于明代前期,除了著录功臣权贵者外,还详细记录了方国珍、徐寿辉、陈友谅、明玉珍、张士诚等人,他们与朱元璋皆是元末群雄,最终被朱元璋消灭,他们的传记资料为我们分析朱元璋的成功原因提供了宝贵参考。《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还记录了一些普通吏民,如河北籍官员道同、真定孝妇韩太初妻等,为后人认识明代初期普通吏民事迹亦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此外,《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中还保存了一些朱元璋诏敕诰命,可为考察明初政治提供参考。如《秦王传》中就收录了朱元璋册命:“朕自即位以来,列土分茅,封建诸子。尔以年长者首封于秦,期在永保禄位,藩屏帝室。”朱元璋效仿周朝开展分封制,以期藩屏帝室。分封制本是明代政治特色,然而最终导致明初的政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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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表现为一定的校勘价值。明代后期的传记类文献,在记述明初人物事迹时,皆从《明太祖实录》传记而来。《国朝献征录》有35篇人物事迹抄自《明太祖实录》,《本朝分省人物考》有25篇人物事迹抄自《明太祖实录》。《明史》的编纂以《明实录》为基本依据,《明史》中的明初人物传记也多直接或间接来自《明太祖实录》。可见,《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可校正《国朝献征录》《本朝分省人物考》《明史》等史传文献的相关记载。

(二)存在的不足

第一,统治集团部分核心人物事迹刻意漏收。洪武朝统治集团部分核心人物其人其事由于涉及朱元璋形象或皇家秘辛,被有意脱漏。如皇太子朱标的事迹即被脱漏。朱标于洪武元年被封皇太子,洪武初便广泛参与政事,明太祖曾下令“诸司今后常事启皇太子,重事乃许奏闻”,朱标死后的谥册中载其“分理庶政,禆赞弘多”。朱标担任皇太子长达24年,对洪武朝政做出了很多贡献,然其卒后实录书薨而无传。

实录人物传记的选取有严格的标准,人物的政治立场是能否入选的重要条件。朱标的漏选,是政治立场不同导致的。《明太祖实录》二修本、三修本皆是在朱棣统治的永乐朝修成。朱棣通过发动靖难之役,从建文皇帝朱允炆的手中夺取皇位。朱允炆是朱标之子,因而,朱棣与朱标的政治立场完全不同。《明太祖实录》中朱标事迹被删减,导致传记脱漏。官修史书遵循为帝王讳的原则,李善长等15位公侯大多因胡蓝党案牵连致死,实录为掩盖明太祖滥杀功臣的事实而刻意脱漏以上诸人的传记。《明太祖实录》中记述李善长的罪状,称“胡惟庸谋乱,善长‘匿不以奏’”,“知胡陈不轨,又为谋主”,又记“善长有过,诏累宥之。善长益恃恩。时京民通惟庸作乱者,法当徙边,善长受奸民赃,数奏请给其亲。又从掌都督府事,信国公汤和假卫卒三百人营第宅,和攘臂大怒曰:‘非奉命,太师敢擅发兵耶’,善长惭谢。至是事败,善长益危惧”。然李善长卒后的第二年,解缙代王国用撰《虞部郎中王国用论韩国公冤事状》。李善长之死,被史家称为洪武朝一大冤案。明太祖杀戮功臣的行为,恰是“狡兔死走狗烹”的再现。实录为了维护朱元璋的圣君形象,将其残酷滥杀功臣的事实掩而不书,导致实录中部分公侯传记脱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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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年颁发功臣免死铁券(图片来自网络)

第二,传记内容与编年纪事部分重复。《明太祖实录》以编年纪事,人物传记附于具体时间之后,传记内容与编年纪事部分相互呼应相互补充。然书中存在传记与编年纪事内容重复的现象。如《明太祖实录·杨璟传》中收录了一篇敕谕:“杨璟粗识文字,命尔统军,屡尝失利。先于潞州丧师,及攻覃垕寨久不能克,进攻瞿塘又不料敌虚实,深入重地,以陷士马,难与赏格。”该敕文还出现于《明太祖实录》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原文载:“惟营阳侯杨璟……不与赏”,“杨璟粗识文字,命尔统军常失利,……尔先于潞州失陷军马及攻覃垕寨久不能克,进攻瞿塘又致覆败,较之保宁之功不足以掩过。”再如《明太祖实录·徐达传》详细记载徐达在洪武开国前后的征战履历,还收录了三篇皇帝诰敕。《徐达传》所记内容多与实录编年纪事部分重合。如对消灭张士诚的“姑苏之战”的记载:

《徐达传》:

达亲率马步兵,及遣舟师水陆并进,营于葑门,分遣别将军于娄、胥、阊、盘诸门。又筑长围困之,架木塔与城中浮屠等。筑台三层,名曰敌楼,下瞰城中,设火筒其上,一发连中。又设襄阳炮,着物无不糜碎,礟风着人皆死。

《明太祖实录》丙午年十一月条:

达遂进兵围其城。达军葑门,常遇春军虎丘,郭子兴军娄门,华云龙军胥门,汤和军……四面筑城围困之。又架木塔与城中浮屠对。筑台三层,下瞰城中,名曰敌楼。每层施弓弩火铳于上。又设襄阳炮以击之。

可见,《徐达传》与实录纪事部分,在记载顺序、用词方面重合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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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间绘徐达冕服像,今藏于南京市博物馆

分析实录中纪事部分与传记重复的原因,《杨璟传》中皇帝诏敕的重复问题,当是由于官修书籍成于众手,实录纪事部分和传记分别由不同史官编写,且实录体量过大,前后校阅不易,因而前后重复收录。《徐达传》与实录纪事部分的重复问题,原因复杂,推测一方面在于徐达身份的特殊性,他既是洪武开国功臣之首,又是实录总指挥朱棣的岳丈,史官为讨好朱棣,将徐达事迹完整详细地保存于实录中;另一方面是受史料所限,徐达的征战事迹仅存于明朝官方留存的档案记录中,传记的编写无其他资料可依,从而导致实录传记与纪事部分的重复。

第三,个别记载存在讹误。《明太祖实录》中的人物传记在时间、地名、人名、数字等方面存在讹误。如《张以宁传》中记:“登元泰定辛卯进士第。”检元朝泰定时期,并无“辛卯”年,杨荣《张以宁墓碑》中记作:“登元太定丁卯进士第。”张以宁《胡太常岁月日记序》中自言“以序忝泰定丁卯进士”,可确证《张以宁传》所记“辛卯”误。《梁寅传》记:“年八十二卒。”《明史·梁寅传》也与此同。然石光霁《石门先生行状》中载“先生生元大德癸卯年间”,“以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二月二十四日终,葬于崇教乡含珠堆之原,寿八十七”。而黎卓《梁石门先生集后序》也与行状所记相同,考隆庆《临江府志》的《梁寅传》写作“卒年八十七”。梁寅生于元大德癸卯,乃大德七年(1303年),卒于洪武二十二年,当是八十七岁,则《梁寅传》作“八十二”误。

余 论

清初官修《明史》以《明实录》为基本史料,《明史·列传》参考《明实录》人物传记编纂而成。比较《明史·列传》与《明实录》人物传记,二者既有联系也有不同。《明实录》人物传记是《明史·列传》的史料来源,二者之联系一目了然。而二者的不同点则值得分析:第一,传记的编排方式不同。《明实录》是编年体史籍,于具体时间下记载人物卒时并附载人物事迹,系时准确;《明史》是纪传体史籍,传记作为单独类目,独立于纪事内容之外,清晰明了。第二,《明太祖实录》编纂于明代永乐时期,人物传记以原始档案、传主墓碑文为依据,传记内容翔实全面;《明史》编纂于清朝初期,以《明实录》及明朝中后期的史传文献为依据,纪事简洁明了。如《明太祖实录·陈友谅传》之末记载一则逸事:“友谅之初起也,其父甚恐,曰:‘汝一捕鱼儿,欲图大事,吾不愿也。何不守汝故业。’友谅答曰:‘昔有术者,观先世葬地,谓我当富贵,今正其时。’”而《明史·陈友谅传》则记作:“友谅之从徐寿辉也,其父普才止之,不听。”比较可知,《明太祖实录》纪事翔实生动,《明史》纪事简洁客观。第三,《明实录》是明朝人编本朝史,因而史官秉持为尊者讳的原则,讳言帝王之失;《明史》由清朝官员编写,对明代帝王过失则毫不避讳。如《明太祖实录·汪广洋传》中记,因广洋有罪,明太祖将其贬居海南,中途赐广洋书,“广洋得所赐书,益惭惧,遂自缢卒”。《明史·汪广洋传》则记:“帝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书不发杨宪奸,赐敕诛之。”可见,实录为了掩盖明太祖之残酷,只记汪广洋自缢而卒,《明史》则径直记载广洋被赐死。再如,方克勤于洪武四年被征至南京,奉命任济宁府知府,在任期间为政清廉,洪武九年(1376年)因受空印案的牵连,病卒于狱。《明史·方克勤传》载:“以空印事连,逮死。”《明太祖实录》则通过隐没方克勤的事迹的方法,回护明太祖之过。

《明太祖实录》人物传记依据传主墓志碑铭、官修史籍、私人著述等早期原始材料编写而成,内容丰富翔实,是研究洪武朝政和明初人物的基本史料。但涉及明太祖帝王形象等问题时,实录的客观性受到一定影响,需结合《皇明开国功臣录》《明史》等史传文献,考辨正误后,再行利用。

作者简介

白丽萍,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馆员,主要研究明史、历史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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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孙佳琪 张继元

审核 | 金久红 聂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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