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必要措施之一,是行贿与受贿同罪

也即降低行贿的入罪门槛。

行贿行为破坏市场公平,

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直接危害社会秩序。

当然,行贿并非是腐败的根本原因。

“围猎”只是外因条件,是土壤。

“想腐、敢腐”才是内因,是种子。

铲除“围猎”土壤,

只是反腐的外围战场。

主战场还是对权力的有效规制,

以及对腐败行为的到位惩罚。

检验“有效、到位”的唯一标准是实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