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晨报
辽宁辽阳市宏伟区应急管理局1月15日公布一起中毒窒息事故的调查报告,事故造成6名工人中毒,其中3人较重,因抢救及时,无人员死亡。
2025年9月9日,宏伟区辽宁嘉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车间(加氢工段),工人在取样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中毒窒息事故,造成6名工人中毒。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辽宁嘉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9”一般中毒窒息事故,是一起因程序不规范、工人误操作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由于嘉禾公司制定的《二车间加氢操作规程》中加氢取样双阀控制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工人操作不规范,事故当天取样过程中因开启阀门时开度过大,大量含有甲苯(占4/5以上)和二胺基萘的物料经物料管线(垂直向下)喷入管线下方物料回收桶后,向上反射到空气中,且阀门控制手柄脱落无法及时关闭阀门,致使大量物料喷出失去控制,操作工人和救援人员未佩戴专业防护用品,导致甲苯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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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事故调查报告形成的2025年12月18日,康复出院3人,仍有3人住院治疗。辽宁嘉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公司),主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高档溶剂染料、分散染料、有机颜料及相关中间体,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纤维原浆着色、各种工程塑料、车漆、涂料着色。嘉禾公司现有员工223人。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嘉禾公司安全管理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处七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嘉禾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朱红卫等4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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