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旧历年末,河北高邑县暴钦瑞案的一审宣判画上句点,11名涉案警务人员因刑讯逼供等罪名分别获刑,最高刑期达16年。
这起始于2022年的案件,从村民举报涉黑线索的立案侦查,到审讯中发生的悲剧,再到检察机关介入后的全面彻查与公正审判,全程历经三年多的程序淬炼。
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还了当事人公道,更彰显了我国司法体系自我纠错、捍卫正义的坚定决心,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了深刻的实践启示。
01、案件回溯:从涉黑举报到司法纠错的完整链条
梳理暴钦瑞案的全貌,需从其案件背景与发展脉络中厘清关键节点。
案件的缘起,是2022年初高邑县富村镇南影塔村村民暴增强向省市公安机关举报该村村支书暴记忠(暴钦瑞叔叔)、陶瓷厂经营者暴继业(暴钦瑞父亲)等人“涉黑涉恶”,举报内容包括涉嫌殴打民工、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基于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市公安局将此案交由裕华分局调查核实,后指定新乐市公安局管辖,组建由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联合侦办的“5·25”专案组,案件正式进入侦查程序。
2022年7月7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对暴钦瑞及其父亲、叔叔、兄弟等10名涉案人员实施抓捕,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将10人关押于新乐宾馆的“指居室”内。
令人痛心的是,在审讯过程中,专案组部分警务人员背离执法规范,实施了一系列刑讯逼供行为。
据法院审理查明,专案组相关负责人张旭光不仅安排准备了铁质审讯椅、手摇电话机、PVC管、镐柄、铁笼等刑讯工具,还通过“示范”方式教唆年轻民警采用扇耳光、烟头烫脚趾、电击、“开飞机”、吊铁笼等残忍手段逼取口供。
10名被关押人员中,除1人外其余9人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其中暴钦瑞的叔叔暴纪涛被打成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2022年7月19日晚,遭受多次刑讯逼供的暴钦瑞突发不适,被紧急送往新乐市医院抢救,次日凌晨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初步诊断为“心跳呼吸骤停”。
悲剧发生后,案件性质发生转变,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
在死因认定环节,历经两次司法鉴定的严谨核查:2023年3月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倾向于“不排除窦房结病变致心搏骤停”,但家属对此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
2024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权威结论,明确暴钦瑞死因为肺动脉血栓栓塞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血栓形成与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机械性损伤、电击损伤直接相关,彻底厘清了刑讯逼供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为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异地管辖此案,其中新乐市公安局8名涉案人员由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3名涉案人员由望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5年2月,相关案件公开审理,同年9月底,两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
11名被告人中,4人因故意伤害罪和刑讯逼供罪获刑,1人构成故意伤害罪,6人构成刑讯逼供罪,量刑从1年9个月至16年不等,专案组负责人张旭光因主导刑讯逼供致人身亡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耿春远因起领导指挥作用被判刑3年。目前除1人外,其余10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的完善之中。
02、媒体监督与真相昭彰:法治进程的重要助推力
暴钦瑞案的真相得以完整呈现,离不开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新黄河等主流媒体的深度调查与持续关注,媒体的监督力量成为推动案件进入公正审理程序的重要助力。
案件初期,由于涉案人员身份特殊、案件侦办过程相对封闭,外界对暴钦瑞死亡的真相了解有限。
南方周末记者率先深入调查,实地探访新乐宾馆“指居室”现场,采访暴钦瑞家属及其他涉案人员,详细记录了刑讯逼供的具体手段、涉案工具的来源以及家属维权的全过程,并以图文结合的形式曝光了案件关键细节,如铁笼的制作细节、手摇电话机电击的实施过程、涉案民警的分工情况等。
媒体的报道不仅还原了案件的真实场景,更聚焦于案件中的关键争议点,如两次司法鉴定结论的差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违规适用、涉案警务人员的责任划分等,通过客观呈现各方观点,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执法规范的广泛讨论。
澎湃新闻则持续跟进案件审理进程,及时披露庭审细节、判决结果等重要信息,让案件始终处于公众监督之下。
新黄河的报道则深入剖析了“5·25”专案组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如未依法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涉案证据的收集存在瑕疵等,为检察机关的调查和法院的审判提供了重要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的原则,既不回避刑讯逼供带来的悲剧后果,也不忽视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主动纠错的努力,这种理性客观的监督方式,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也推动了司法机关更全面地查清案件事实。
正是在媒体的持续关注和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下,案件的调查得以深入推进,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被彻底揭露,为司法公正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03、正面启示:以个案纠错完善司法监督体系
暴钦瑞案虽因部分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酿成悲剧,但案件从调查、起诉到审判的全过程,彰显了我国司法体系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强大能力,更带来了多方面的正面启示,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其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彰显,成为捍卫司法公正的重要屏障。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没有回避问题,而是主动介入、全程监督,不仅对暴钦瑞的死因进行了严谨的司法鉴定复核,更对专案组警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全面调查,通过指定异地管辖的方式确保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这种“发现问题—介入调查—依法追责”的监督流程,有效遏制了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责任与担当,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监督模式。
其二,案件的处理结果彰显了“违法必追责”的法治原则,筑牢了执法司法的底线思维。
11名涉案警务人员无论职务高低、身份差异,均因各自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主导刑讯逼供的专案组负责人被判处重刑,这一结果充分表明,任何践踏法律尊严、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无论身处何种执法岗位,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履职。
这种严厉追责的态度,不仅是对当事人的公正回应,更是对全体执法司法人员的警示,有助于强化执法司法队伍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敬畏法律、坚守底线”的职业氛围。
其三,案件推动了执法规范的进一步完善,为优化司法程序提供了实践契机。
针对案件中暴露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不规范、审讯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涉案工具管理混乱等问题,相关部门必然会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程序,加强对侦查环节的监督制约,如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强化审讯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建立涉案工具的严格管理制度等。
同时,案件也会推动执法司法队伍的教育培训改革,重点加强对法治理念、执法规范、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执法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从源头上防范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04、深刻教训与长远影响:法治建设的必经之路
暴钦瑞案带来的教训同样深刻,为我国法治建设敲响了警钟。
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权力观扭曲是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专案组部分警务人员将公权力当作逼取口供的工具,无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法律的明确规定,实施残忍的刑讯逼供行为,反映出其对法治精神的漠视和对权力边界的无知。
这警示我们,必须持续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思想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法治观,让“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深入人心。
另一方面,执法监督机制的漏洞为案件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的审讯行为长期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导致刑讯逼供行为得以持续实施,直至悲剧发生。
这提醒我们,必须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监督机制,尤其要加强对侦查环节的实时监督,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审讯过程的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确保执法行为始终处于监督之下。
从长远来看,暴钦瑞案的妥善处理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其一,案件将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
司法机关主动纠错、严厉追责的态度,让公众看到了我国捍卫司法公正的坚定决心,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其二,案件将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以案件暴露的问题为导向,相关部门将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推动执法司法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公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其三,案件将为法治教育提供生动的实践案例。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剖析和广泛宣传,能够让全社会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权力的边界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05、妙手物语:以个案公正铸就法治长城
暴钦瑞案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缩影,它既暴露了当前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彰显了我国司法体系自我纠错、捍卫正义的强大能力。
案件的处理过程,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彰显了“违法必追责、公正无例外”的法治原则。
从媒体监督推动真相昭彰,到检察机关介入强化监督,再到法院依法公正审判,每一个环节都在推动法治的进步。
法治建设并非一蹴而就,必然要经历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暴钦瑞案带来的教训将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宝贵财富,推动我们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监督机制。
相信以此次案件为契机,我国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将不断增强,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唯有坚持以个案公正铸就法治长城,才能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公平正义惠及每一个公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