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典,不只是一套程式化的礼仪规制,更是一方水土文化脉络与精神信仰的赓续传承。在周口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伏羲、老子、商王(武丁)的祀典,恰似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虽历经沧桑沉浮,却始终未曾断绝。它们绝非冰冷刻板的仪轨条文,而是真实可感、烟火浓郁的文化遗存。这其中,老子祀典尤为独特,自东汉桓帝时期发轫伊始,便开创了古陈大地官方祀典文化的先河。
一、桓帝祀老:一场开启千年文脉的庄严仪式
《后汉书·祭祀志》记载:“桓帝即位十八年,好神仙事。延熹八年,初使中常侍之陈国苦县祠老子。九年亲祠老子于濯(zhuó)龙,文罽(jì)为坛,饰淳金扣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濯龙”是汉代宫苑名,位于洛阳城西南角。李贤注《后汉书》载“濯龙,园名也,近北宫”,即此。
上述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汉桓帝即位十八年,一直痴迷于神仙方术。延熹八年(165年),他首次派遣亲信宦官中常侍前往陈国苦县祭祀老子。到了延熹九年,皇帝更亲自在濯龙宫祭祀老子——用彩绣毛毯铺设祭坛,以鎏金的精美器皿作装饰,还设置了天子专用的华盖宝座,甚至采用了祭天时才用的礼乐仪式。
而《后汉书·孝桓帝纪》则为我们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时间线索:“延熹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悹之苦县,祠老子”;“十一月壬子,使中常侍管霸之苦县,祠老子;延熹九年秋七月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
一年之内,皇帝两次派遣专使前往祭祀;次年,帝王更是亲自前往虔诚祭拜。在以儒家礼制为纲的汉代,这无疑是非同寻常的举动。而《汉书》对其的确切记载,则成为官方祭祀老子的最早记录。此后,历代皇帝也纷纷效仿,多有到苦县老子庙祭拜者,使得老子祀典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但直至北宋,官方祭伏羲于陈州、祭商高宗武丁于西华的记载方见于史册。老子祀典,就这样以它独特的皇家背景与精神重量,在古陈大地的祀典文化乐章中,奏响了第一个庄严而激昂的音符。
二、为何而祭:在长生之愿与精神皈依之间
汉桓帝祭拜老子的目的是什么呢?综合各种文献,应为求福求寿。
早在汉桓帝之前,东汉顺帝永和六年(141年),张道陵(34—156)就已创立道教,尊老子李耳为教祖,把“追求长生不老”作为道教的基本教义之一。英国的中国科技史专家李约瑟博士说:“道家思想从一开始就有长生不死的概念。”(李约琴《中国科技史》第五卷)这并非毫无根据。《史记》中老子寿命虽说有160多岁、200多岁不同的说法,但总归是长寿的。而道教创始人张道陵也活了120多岁,都是长寿的典范。
史载,汉桓帝于延熹十年(永康元年)十二月便已病逝,享年仅 36 岁。虽然史书并未明说他是暴病身亡,但这也足以证明他的身体状况可能一直不太理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延年祈福自然成了他内心深处的最大愿望。边韶在《老子铭》中描述皇上“存神养性,意在凌云”,这短短八个字,却生动地描绘出了汉桓帝追求长生、幻想羽化成仙的迫切心情。
《东观汉记·卷三》也载,汉桓帝“延熹九年七月,祀黄老于北宫濯龙中……以求福祥”,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年)《告豫州刺史》亦云汉桓帝“欲以求福”。这些均明确地指出了汉桓帝祀黄老的目的就是“以求福祥”,这也是对汉桓帝追求长生不老的委婉表述。
在缭绕的香烟与庄严的乐声中,桓帝将老子与黄老思想推向了国家祭祀的神坛,为这一地方性信仰披上了一层前所未有的正统光环。
三、选定苦县:地理根脉与信仰源头的交汇
西汉初年(文景时期),治国思想以“黄老之学”为主,清静无为,老子备受尊崇。但到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老子的思想受到打压。东汉班固在《汉书》中,将人物分为九个等级,其中孔子及其门徒归入最高等级,认为他们都是圣人;而老子及其追随者则被列为中等偏上的等级,认为他们都是贤人,应次于孔子。用边韶的话说就是“抑而下之”,把老子列为孔子之下。
东汉末期,因道教的创立,老子的地位再次提升。老子被道教奉为教祖,各地道观皆有供奉,但桓帝为何要特意远遣使者,奔赴陈国苦县?这背后,是古人对“根源”近乎固执的敬畏。祭祀,尤其是国家级别的祭祀,必须寻至其文化的“根”与“源”。
选定苦县祀老的首要原因,在于苦县有老子的祠庙。
秦汉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巩固和宗法观念的强化,贵族和官僚阶层开始修建专门用于祭祀先祖的场所。老子家族并非平民,极有可能建有自己的祠堂。且汉代还有为德政官员立生祠纪念之风,彼时为历史名人立祠纪念更属自然。
唐太子李贤为《后汉书》作注时,在“遣中常侍左悹之苦县祠老子”一句后明确指出:“有神庙,故就祠之。”这说明,在桓帝之前,苦县老子故里已有奉祀老子的庙祠存在。唐代杜光庭的《道教灵验记》进一步记载,亳州真源县(即苦县)太清宫为“圣祖老君降生之宅”,并提及“自汉宣、汉桓重修葺”,将庙宇的历史追溯至西汉宣帝(前73~前49)以前。
更早的《水经注》则记载,老子庙附近有孔子庙,庙前石碑为建和三年陈国国相孔畴所立。建和是汉桓帝的第一个年号,建和三年是公元149年,比边韶立碑早了16年。这说明,早在汉桓帝之前,地方官员就可能前往苦县祭拜老子了。这些层层叠叠的记载,共同构筑了苦县作为老子祭祀中心的合法性与神圣性。
选定苦县祀老的根本原因,则在于苦县是史书明确记载的老子故里。
《史记》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这个“楚”其实并非老子出生时的地理概念——因为司马迁也不知道老子是哪一年出生的,而是西汉时的地理概念。
按《汉书·地理志》,西汉苦县是淮阳国九县之一。但该志记载的是汉末“元始二年”的情况。“元始”是西汉最后一个皇帝汉平帝的年号。元始二年就是公元2年(当时没有公元纪年,这是一个历史巧合),元始八年,西汉就被王莽新朝代替。西汉上承秦朝,共历12帝,享国210多年,仅以元始二年苦县隶属淮阳国,就逆推一二百年前的西汉前期苦县也隶属淮阳国,这是不科学的。现存史料和出土竹简证实,西汉前期,苦县确实隶属当时的郡国——楚国。
东汉荀悦《前汉纪·卷九·孝景》对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七国之乱之前各国的异象进行了详细记载,比如胶东国下密人、吴国城门自倾、淮阳王正殿灾,而楚国的异象则是,白项鸟(有些史书抄作“乌”)与黑项鸟在“楚国苦县”相斗,白项鸟不胜,东逃堕入泗水中,死者过半。
【《前汉纪·卷九·孝景》记载:(孝景皇帝三年)“十有一月,白项鸟与黑项鸟共斗楚国苦县,白项鸟不胜,堕泗水中,死者过半”。】
这件异事在班固的《汉书·景帝纪》中没有记载,但其“五行志”中记为“楚国吕县”“死者数千”(《汉书·五行志》又云“楚以万数斗于野外而白者死),无论是地点、数量,还是鸟类名称,均有差异。这件异事究竟发生在“楚国苦县”还是“楚国吕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证明七国之乱之前,苦县确实隶属楚国。
《前汉纪》是汉献帝五年(200年)成书,作者荀悦(148~209)是东汉末期政论家、史学家。《后汉书·荀悦传》记载,荀悦12岁时,就能解说《春秋》这部经典。但凡他见过的篇章书卷,往往只需浏览一次,便能大致背诵记忆。汉献帝好读书籍,但认为班固《汉书》篇幅太繁,难以记诵,于是令荀悦依《左传》体例作《汉纪》三十篇,后人称之为《前汉纪》。
荀悦《汉纪》取材绝大多数来自《汉书》,自己也稍有增删。对比《汉书》和《前汉纪》,有关“群鸟共斗”的表述并不相同,《汉纪》删去了《汉书》中不易看懂的句子及刘向对“堕泗水中”的解读。
荀悦为什么要删除刘向的这段解读?因为其解读有两大错误。
《汉书》这段原文是:“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王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于水者,将死水地。王戊不寤,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死于水之效也。”
翻译出来就是:刘向认为这是黑白反常的灾祸预兆。当时楚王刘戊暴虐无道,用刑罚侮辱他的老师申公培,还与吴王策划造反。乌鸦聚众搏斗,象征着军队交战的凶兆。颈部白色的乌鸦体型较小,表明弱小的一方将会失败。坠落到水里,预示将死于水滨之地。楚王刘戊未能醒悟,依然发兵响应吴王,与汉朝大军激烈交战,最终兵败逃亡,逃到丹徒时,被越人斩杀,这正应验了“坠落水中而死”的凶兆。
这段解读的两个失误为:
一是把吴王刘濞与楚王刘戊混淆了。按《汉书》人物列传记载,七国之乱兵败后,吴王刘濞带领手下壮士一千多人连夜逃走,渡过淮水逃到丹徒(今江苏镇江),以保住东越,但却被东越人刺杀。而楚王则是兵败自杀。北宋刘奉世在为《汉书》作注时也认为“死于丹徒者,吴王濞耳,向说误”。
二是对乌鸦的解读错误。《汉书·五行志》中的“白颈乌与黑乌”,刘向认为“白颈者小”,而百度百科显示,乌鸦的体长一般为40厘米,而白颈乌鸦的体长为58厘米,实为白颈者大,故《前汉纪》将“白颈乌与黑乌”改为“白项鸟与黑项鸟”。苦县位于楚国的西部边缘地带,两群鸟在苦县相斗,白者失败东逃,到达泗水时筋疲力尽,累死坠河,这是符合常理的,也与吴王败逃东越被刺杀在长江岸边相契合。
正因为《汉书·五行志》的上述失误,荀悦才把这部分内容删除了。这说明荀悦修《汉纪》是动了脑子的,《前汉纪》中的“楚国苦县”不是荀悦抄错的。其奉旨成书,工作一定非常仔细,也不可能随便抄错。退一步说,如果当时苦县不属楚国,荀悦硬说“楚国苦县”,那就是重大地理常识错误,汉献帝等人不可能不会发现。南宋王益之《西汉年纪》所引荀悦《前汉纪》,也作“楚国苦县”,证实“楚国苦县”确为其原版,也不是后人抄错所致。
如果说,单凭《前汉纪》“楚国苦县”尚不能证明七国之乱前苦县隶属楚国的话,那么,居延汉简的出土,则为苦县的归属提供了新的佐证。
1972~1974年间,甘肃居延(地名,匈奴语的音译,一说即“祁连”)考古队在居延汉代遗址考古发掘出土约19637枚肩水金关汉简。《肩水金关汉简》中有“淮阳郡谯(73EJT4:15)”“淮阳郡费(73EJT21:468)”“淮阳郡酂(73EJT22:80)”“淮阳郡新郪(73EJT24:238)”的记载,“淮阳郡苦”的记载则更多。上世纪30年代出土的11000枚居延汉简还有“淮阳郡城父(007.024)”的记载。
专家考证,这些汉简中,最早的纪年简为汉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最晚者为东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七国之乱后,淮阳王刘余改封鲁地,淮阳国除为郡。直到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最终又复置淮阳国。因此,这批汉简中没有“淮阳国”,但其中的“淮阳郡”不应超过公元前102年至公元前63年这个时间段。
上述竹简中的“酇”即酇城,今在河南省永城县西;“费”即费亭城,今在永城县南新桥镇浍河岸边;“新郪”今属安徽省太和县。《汉书•地理志》中,谯、酂、城父三个县级政区都属沛郡(但无费),与汉简不同;但《后汉书》中有费亭侯的记载。说明四者在宣帝元康三年(前63)之后发生过改隶。谯、酂、城父汉初属楚国彭城郡,时楚国有薛郡、东海郡、彭城郡三郡三十六城(一说四十城)。
汉景帝二年(153),薄太后去世,全国哀悼。但楚王刘戊却饮酒作乐,且有“私奸”,汉景帝大怒,遂收回其东海郡。但景帝三年春(是年仍以冬十月为岁首),削书一到,楚国刘戊就随同吴王刘濞发动了七国之乱。平定七国之乱后,汉景帝不忍绝楚元王之后,保存楚国另立新王,但又析楚国薛郡为鲁国,徙淮阳王刘馀为鲁王,淮阳国除为郡。至此,楚国三郡仅剩彭城郡。
大约在汉武帝推恩令之后,可能因第六代楚王刘注(?~前117年)子嗣较少,又将彭城郡西南部谯、酂、城父、苦、费五县改隶淮阳郡,南部置为沛郡(把沛郡置于梁国楚国之间,可以制衡梁楚等诸侯王之间的窜通)。元朔六年(前123)中,《史记》始有沛郡的记载。楚王刘注死后,汉武帝赠其谥号曰“襄”。按谥法,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因事有功曰襄。刘注没有领兵打仗,盖因刘注楚国的半壁江山改设为沛郡和淮阳郡的一部分,相当于为汉廷开拓了疆土,故武帝才赠其谥号曰“襄”。
按《史记·老子列传》,老子的后代“为胶西王卬太傅”,而胶西王刘卬(áng,yǎng)在七国之乱时(公元前154年)被杀。接下来的情况司马迁可能就不知晓了,故其未载。由此可见,司马迁所掌握的老子信息是七国之乱之前,故其称“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
汉宣帝元康三年(前63),封子刘钦为淮阳宪王,复置淮阳国。苦县留在淮阳国,而谯、酂、城父则改隶属沛郡(此时费可能已废)。《史记正义》在解释为什么司马迁把老子记载为“楚苦县人”时曰:“年表云淮阳国,景帝三年废。至天汉修史之时,楚节王纯都彭城,相近。疑苦此时属楚国,故太史公书之。”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东汉的陈国、西汉的淮阳国,在地理位置上属春秋陈国辖境。春秋陈国后为楚国吞并,老子又成为楚国人,老子先陈后楚,故唐初法琳(572—640)《破邪论》等佛家书籍认为老子生于“楚国陈郡苦县厉乡曲人里”;北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一》云:“老子者……产于楚国淮阳苦县濑乡曲仁里。”
老子是周守藏室之史,楚国是荆蛮之人,周王室和中原各国都把楚国看成是荒蛮之地,王子朝逃到楚国后还说自己“窜在荆蛮”(《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因此,让土著楚国人担任周天子史官,这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东汉时期,苦县仍隶属当时的郡国陈国,陈相孔畴、边韶均在苦县老子庙立碑,就是最好的证明。《后汉书·郡国志》所载完全属实。
苦县这片土地,被确认为老子生命的起点,也就自然成为其精神永恒回归的所在。祭祀于此,便是在文化的根源处浇水,是对“慎终追远”传统最深刻的践行。
四、遣使近臣:汉桓帝毕生的信任与重托
虽然《后汉书》明确记载汉桓帝是遣“中常侍”到苦县祀老,但对这两个祀老特使,有人还是专门作了调查,说左悺、管霸都是宦官出身,意思就是此次祀老不可靠。汉桓帝祀老,为什么会派宦官呢?
首先,左悺、管霸都是以中常侍的身份祀老的。中常侍为汉代设置的皇帝近臣官职,西汉时期由列侯、卿大夫等贵族担任,东汉时期则由宦官专任,职掌扩展至机要文书处理、诏令传达及参与朝政决策。因此,左悺、管霸并非普通的宦官,他们都是朝中手握重拳的大臣。
其次,左悺、管霸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东汉从汉和帝时期就皇权衰弱,朝政混乱,政权内部斗争连续不断。汉桓帝时期已是东汉的末年,外戚、宦官交替专权,全国统一的局面即将解体。汉桓帝15岁即位,尚未真正成人,后来又依靠宦官除掉了外戚政权才得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所以,宦官就成了自己最信任的人。这就是汉桓帝两次祠老子都是派宦官代劳的原因。
五、维修庙宇:皇家祭祀的标配
虽然东汉时期《东观汉记》《老子铭》及《后汉书》都未言汉桓帝修建苦县老子庙之事,但后世的许多史料都证实其当年修建了老子庙。比如:
唐初欧阳询《艺文类聚·卷六十四居处部四·宅舍》曰:“濑乡记曰:老子祠在濑乡曲仁里,谯城西出五十里,老子平生时教化学仙故处也。汉桓帝修建屋宇为老子庙,庙北二里李夫人祠。是老子旧生宅也。”
中唐封演《封氏闻见记》云“汉武帝进用儒术,黄老由是见废。后桓帝梦见老子,诏陈相孔畴(注:应为“边韶”之讹)立庙于苦县,刻石为铭”。
上述崔玄山(《濑乡记》作者)、欧阳询、封演都不是道教人士,他们没必要虚构事实来粉饰老子庙。因此,他们的所载当为属实。
此外,道教文献对汉桓帝修庙的记载则更多。比如:
唐末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三》:“汉桓帝梦见老君,特诏陈相边韶于生处旧宅修祠立碑。”
南宋谢守灏《太上老君年谱要略》云:延熹八年乙巳,帝遣中常侍左悹诣苦县祀老君,命边韶撰碑文。
《后汉书·桓帝纪》中,延熹八年遣使祭拜老子的月份为正月与十一月,但边韶《老子铭》中是汉桓帝八月梦见老君,《水经注疏》还据此认定边韶立碑时间为八月。难道是《后汉书》《东观汉纪》都记错了?作为国家正史,皇帝的纪传十分谨慎,史官不敢造次,出现明显差错的可能性不大,而两个史书同时出错的可能性则更小。
是《老子铭》记错了吗?可能性也是很小。
《水经注·卷二十三·汳水》记载,梁国蒙县北有薄伐城,城中有王子乔冢,“延熹八年秋八月,皇帝遣使者奉牺牲致礼祠濯之,敬肃如也。国相东莱王璋,字伯仪,以为神圣所兴,必有铭表,乃与长史边乾遂树之玄石,纪颂遗烈。”这就是说,延熹八年八月,皇帝还派遣使者带着牛羊祭品,恭敬地行礼祭拜,庄重而肃穆。当时任国相的东莱人王璋,认为这样的神圣盛事,一定要刻碑立传,便和长史边乾一起,竖起一块黑色的石碑,刻文记载先人的功业,赞颂传世的英名。
由此可见,延熹八年八月汉桓帝祭拜神仙并非孤立的事件,除了陈国苦县老子外,还祭拜了梁国蒙县(注:此“蒙县”并非安徽蒙城,而是商丘的北蒙,在谷熟之北)的王子乔,且当时的国相边韶、王璋均参与了活动。只是二者份量不同,王璋是自己要为王子乔立碑,而边韶则是受命立碑。
《老子铭》与《水经注·汳水》相互印证,可以证实延熹八年八月遣使祀老并非边韶杜撰,而是确有其事。但《后汉书》为什么没有延熹八年八月祀老,只有十一月祀老呢?仔细阅读《水经注》,或许能找到答案。
《水经注·卷二十三·阴沟水》云:“濄水又北,迳老子庙东,庙前有二碑,在南门外,汉桓帝遣中官管霸祠老子,命陈相边韶撰文。”按此记载,管霸祠老子与陈相边韶撰碑文是同一次活动。
遍查史料,边韶仅撰一篇《老子铭》。由此可见,皇帝八月安排的祭祀活动,十一月才最终成行。这其中的原因,或许就与边韶维修老子庙有关。我们可以推测,延熹八年八月,汉桓帝梦见老子,想到苦县祭老,安排陈相边韶按国家大典筹办,边韶为此作了《老子铭》,并维修了老子祠——因为按常理,若皇帝亲临(或遣使)祭祀,通常伴随有对庙宇的维护和修缮。但因维修老子祠需要时间,所以八月未能像王子乔一样如期祭拜。
等这一切准备好后,汉桓帝可能因身体原因或内政(宦官争斗)原因无法到苦县亲自祭拜(此后2年多汉桓帝就病故),所以就在十一月安排管霸代为祭拜。故《水经注》才把八月份的老子铭与十一月份的管霸祀老写到一块儿了。
《后汉书》中,不仅官修老子庙没有记载,就连官修孔子庙也没有记载。汉桓帝执政20年,《后汉书·桓帝纪》全文仅7000多字,如果不是边韶《老子铭》的存在,后世甚至连陈相边韶参与桓帝祭老活动也不知晓。因此,不能以简单地以《后汉书》中没有记载,就否定官修苦县老子祠的可能性。
千年时光如白驹过隙,匆匆而逝,但老子祀典的香火却从未断绝。它始于一位帝王对长生的私愿,却最终汇入了古陈大地祀典文化的洪流。当我们回望延熹年间那几缕驶向苦县的轻尘,听到濯龙宫中那祭天雅乐的余响,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仪式,更是一个文化符号被正式纳入民族集体记忆的关键时刻。
老子祀典,以其独有的皇家印记与深厚的哲学底蕴,为周口这片土地上伏羲、商王等后世一系列祀典的展开,奠定了最初的范式与尊严。它告诉我们,真正的祭祀,从来不只是向神明的祈求,更是对自身文化血脉的确认与朝圣。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每一次钟磬响起,都是今人与远古智者的一次隔空对话,都是文明薪火的一次温柔传递。
原载:老子文史网 作者:中玉 编辑:七台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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