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您好,我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今天特地来申请撤诉。”1月15日上午,某物业公司代理人来到汉台区法院民二庭提交撤诉申请。此前,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的被告业主均已主动结清了欠费,双方矛盾圆满化解。

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依约定提供了保洁、安保、维修等物业服务。然而,其中两位业主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聚焦矛盾的关键所在,通过分别约谈、联合协商等途径,搭建原被告双方理性沟通平台。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地向被告业主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两名业主按时履行交纳物业费义务;同时针对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原告物业公司倾听业主诉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经过反复摆事实、讲道理,两位业主逐渐认识到自身违约行为的错误,现场足额结清了所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主动免除了两位业主因逾期缴费产生的违约金。随着法院依法作出撤诉裁定,两起纠纷仅用时2天就顺利画上句号。

供稿:黄 姣

编辑:王佳瑶

校对:王佳瑶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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