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冉
/太瓦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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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合盛硅业(603260.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书一”)和《关于对罗立国、罗烨栋、张雅聪、高君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书二”)。
根据公告,合盛硅业此次之所以被浙江证监局处罚,皆因该公司多起关联交易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起关联交易是,2022年合盛硅业与关联方开化联营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开化联营”)产生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约为7.7亿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81%。
企查查显示,开化联营注册成立于2018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林海军,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分别为林海军和姜跃红,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
第二起关联交易则是与库车聚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聚友煤业”)。
企查查显示,聚友煤业注册成立于2012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水清,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分别为王水清和林文九,分别持股60%和40%,经营范围是矿物洗选加工;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
决定书一显示,2022-2024年,该公司与聚友煤业产生的交易金额分别约为2.45亿元、2.46亿元、3.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21%、1.03%和1.09%。
另一个信披违规则是,2022 年 10 月,合盛硅业控股子公司宁波合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杭州市萧山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约70 亿元。
2023年6月,合盛与萧山区政府、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补充协议,项目总投资增加至约110亿元。上述投资金额分别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55%和 45.88%。
而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和签约投资事项,合盛硅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合盛硅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上述信披违规事项,浙江证监局认为董事长罗立国、总经理罗烨栋、财务总监张雅聪、董事会秘书高君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合盛硅业是由宁波合盛集团于2005年投资成立,并于2017年在上交所主板成功上市。2025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152.06亿元,同比下降25.35%;实现归母净利润-3.2亿元,同比下降122.1%。
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10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2%。
该公司是光伏上游核心材料工业硅的主要生产商。2024年,该公司工业硅产量达到187.14万吨,销量为123.00万吨,库存量为26.39万吨。
截至1月16日,合盛硅业总市值为6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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