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建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精准查处两起典型违法案件

多次违法、公然施暴的行为进行惩处

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案例一

日前

万某曾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

却毫无悔改

近日

万某又伙同他人

多次潜入学校进行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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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万某虽年纪尚小

但鉴于万某

多次实施违法行为 情节恶劣

为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二

在公共场所施暴

既伤害他人身体

更破坏公共秩序

1月6日

熊某因与他人发生口角

竟在公共场合持木棍

击打陈某头部 手部等多处部位

路人张某见状上前劝解

也被熊某持棍打伤手臂

二人均受不同程度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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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熊某虽年迈

但在公共场所持械伤人

且不听劝阻伤及无辜

违法事实清楚 情节恶劣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

执行行政拘留

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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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最三明综合城关派出所编辑,转载请备注完整出处。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沪明路16号金麟郡2幢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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